今年4月,邹某在酒吧搭讪补某,二人饮酒后邹某将补某带回住处继续喝酒。趁补某醉酒毫无反抗能力之际,邹某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事后竟还在微信群内炫耀恶行。 补某酒醒后向邹某质问此事,对方却矢口否认。直至收到他人发来的聊天记录截图,补某才知晓自己遭遇性侵,随即果断报警,邹某很快被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审理此案,虽考量邹某存在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但因其未对补某作出赔偿,也未取得受害者谅解,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这种践踏他人权益还肆意炫耀的行径,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也希望能给受害的补某带去些许慰藉。 男子性侵醉酒女子获刑3年2个月性侵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