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内蒙古一对母女在草场捡蘑菇,一男子骑摩托路过时,趁母女俩不注意,突然将其所采1.79公斤白花脸蘑菇抢走,母亲上前想制止男子,谁知,男子竟拿刀威胁,事后,男子后悔不已。 这事儿就发生在呼伦贝尔鄂温克族自治旗的草场,8月正是当地采白花脸蘑菇的黄金时节。这蘑菇可不是普通菌类,是草原独有的野生品种,没法人工培育,全靠进山的人顶着烈日,蹲在草窠里一点点扒拉搜寻,耗体力更耗眼力。 母女俩整整忙活大半天,腰都累酸了,才凑齐这1.79公斤蘑菇,经专业物价认定,这些辛苦所得,统共就值143块2毛钱。区区百十来块的东西,愣是让这名男子做出持刀抢劫的龌龊行径,说一句丢尽脸面,半点都不冤枉。 事发当天,母女俩蹲在草场里专心往筐里拾蘑菇,男子骑着摩托慢悠悠凑近,目光就没离开过那袋刚采的白花脸蘑菇。他全程假意路过观望,瞅准母女俩转身捡菇的空档。 二话不说伸手就把整袋蘑菇薅走,动作麻利得根本不像临时起意。孩子母亲第一时间追上去拉扯讨要,心里想着不过是几斤蘑菇,对方但凡有点脸面,都会主动归还,没料到这举动直接激怒了男子。 他当场从摩托车储物箱里掏出一把折叠刀,刀尖直直对着手无寸铁的母女二人,嘴里还恶语相向放着狠话。荒郊野外的草场四下无人,母女俩孤立无援,面对明晃晃的刀刃,只能被迫后退。 男子见威慑奏效,提着蘑菇袋子猛拧油门,留下一溜嚣张的尾气扬长而去,只留下母女俩又气又怕,站在原地惊魂未定。 那些蘑菇是母女俩实打实的辛苦所得,被抢已是窝火,再遭持刀威胁,心里的后怕更是久久散不去。 这名胡姓男子,本身就有故意犯罪前科,过往的教训压根没让他长半点记性。瞧见旁人的劳动成果,哪怕只是百十来块的野生蘑菇,也照样起了不劳而获的贪念。 警方接到母女俩的报案后,办案效率极高,当天下午就摸清了男子行踪,在其家中成功将人抓获,还当场追回了被抢的全部蘑菇,扣押了他作案用的折叠刀,以及涉案的摩托车。被抢的蘑菇后续完璧归赵,可母女俩遭受的精神惊吓,根本没法用任何东西弥补。 经法院审理核实,男子不仅实施抢劫,还存在持刀胁迫的恶劣情节,即便涉案财物价值微薄,其行为也已完全构成抢劫罪。 更要命的是,他有犯罪前科在身,主观恶性本就不小,12月3日法院一审宣判,胡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另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百十来块的蘑菇,换三年铁窗生涯,外加罚金赔付,这笔糊涂账,他算是彻底算亏了,亏到连翻身的余地都没有。 男子到案后满口说着后悔不已,主动认罪认罚,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罪行,可这份悔意里,没有半分对母女二人的愧疚,全是害怕承担法律后果的懦弱与胆怯。 他后悔的,是自己被警方快速抓获,后悔的,是要蹲三年监狱,而非后悔自己持刀威胁无辜百姓、抢夺他人财物的卑劣行径。 倘若真有悔悟之心,当初就不会对着母女俩亮出刀刃,更不会伸手去抢那点不值钱的蘑菇。 草原上的民风向来淳朴,当地牧民邻里之间相处,瞧见旁人采山货、捡蘑菇遇上难处,都会主动搭把手,互帮互助是刻在骨子里的习惯。 谁能想到,竟有人会为了百十来块的利益,做出这般丢人现眼的事。他不光毁了自己的人生,还抹黑了当地的淳朴风气,让旁人提起这事,都忍不住唾弃一句贪心又蛮横。 抢劫罪从不是以涉案金额定轻重的罪名,这是实打实的行为犯。 只要当场对他人实施暴力、胁迫手段抢夺财物,哪怕只抢一块钱,也够得上定罪标准,持刀作案的情节,还会被依法从重处罚。 男子明知自己有前科,还敢铤而走险,说到底就是贪念上头,无视法律底线,总觉得抢点小东西不算大事,殊不知法律的准绳,从来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违法之人。 难道百十来块的蝇头小利,就能让人彻底丢掉做人的良知与底线吗?难道仗着手里有一把刀,就敢肆意威胁手无寸铁的妇女,全然无视法律的威严吗?有过往的犯罪教训在前,还不知收敛心性、踏实做人,非要因贪心葬送自己的自由,这样的糊涂行径,真的值得吗? 这起案件给所有人都敲响了警钟,做人做事,总得守好心里的规矩,更得敬畏脚下的法律红线。 不是自己的东西,哪怕再不起眼、再不值钱,也绝不能伸手去拿。靠抢夺、胁迫得来的利益,终究是镜花水月,不仅守不住,还得搭上自己的人生。 男子口中的后悔,来得太迟也太廉价,三年的牢狱时光,足够让他好好反省,什么该做,什么碰都不能碰。人活一世,脸面和底线,永远比那点不值钱的小便宜重要得多。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