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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的一审判决,相信刺痛了无数网民的心,也引发了大家对“公平正义

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的一审判决,相信刺痛了无数网民的心,也引发了大家对“公平正义”的强烈关切27岁的王某雅,只是在家中遭遇无故滋扰后正常质问,却招来杀身之祸,左胸被捅、头面部遭切划,最终因急性大失血离世,这样的悲剧太让人痛心。而凶手梁某滢长期无故吵闹、敲门滋扰邻居,案发时随身携带刀具,作案手段残忍,却因“部分刑事责任能力”被从轻判处死缓,这难免让公众产生“凶手是否钻了法律空子”的疑问。必须承认,法律对精神障碍患者犯罪的量刑有明确规定,法院的判决是基于事实和法律作出的专业裁量,这是司法公正的底线。但网民的情绪共鸣完全可以理解——当一个无辜者的生命戛然而止,当受害者母亲550多天的等待换来“死缓”结果,当“精神病”可能成为恶性犯罪的“缓冲垫”,大家揪心的是“生命是否得到了平等尊重”,担忧的是“自家门口是否还安全”。更值得深思的是,梁某滢此前已有多次滋扰他人的行为,民警也曾要求其家人严格管理,为何最终还是没能阻止悲剧发生?而且还能带着刀具?精神障碍患者的监管不能只停留在“口头要求”,家庭的监护责任、社区的预警机制、相关部门的联动管理,都需要真正落到实处,不能让“监管缺位”成为悲剧的伏笔。法律既要守住“罪刑法定”的原则,也应回应“民有所呼”的期待。一审判决不是终点,希望二审能充分考量公众的合理关切,对案件事实和精神鉴定结论进行更细致的核查,让正义既符合法律条文,也契合民心所向。同时,这起案件也该推动相关制度的完善——既要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更要筑牢普通民众的安全防线,让“家门口的安宁”不再成为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