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15日,永旺(香港)百货有限公司公布有关租赁协议的主要交易信息。
公告显示,于2025年12月15日,永旺非全资附属公司永旺广东(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与出租人(珠海华福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租赁订立租赁协议,租期由承租日起计15年,以经营其零售业务。
珠海华福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租赁物业位于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8号(即华发商都)1号楼二层A2001号店铺。
永旺广东有权自该处所实际交付之日起享有六个月的装修期。于装修期内,永旺广东须支付租金总额(含税)约为人民币23,000元及管理费总额(含税)约为人民币210,000元。
租赁协议项下年期内的应付基本租金总额(含税)约为人民币5510万元,按该租赁协议项下的营业额提成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其他费用及支出)。
于年期内根据租赁协议应付管理费总额(含税)约为人民币15.3百万元,该费用已包含空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