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西安长安区天然气公司对新开户用户强制要求购买燃气险,以及更换新的报警器有关事宜,长安天然气公司工作人员是这样答复我的。 前天,我意外接到长安天然气公司有关工作人员的电话。在电话里,工作人员说他们最近接到了一些用户投诉,反映他们长安天然气公司给我们单位新建住宅小区用户开通天然气时,要求用户必须购买180元新报警器,以及让用户强行购买100元天然气险等问题进行回访。 在回访电话中,我如实向工作人员进行了信息反馈。工作人员明确告诉我,他们长安天然气公司从没有强行要求新开通天然气的业主必须换购他们的新报警器,也没有强制要求业主必须购买燃气险才给开通天然气。用户换不换新的燃气报警器,购买不购买燃气险都是完全自愿的。 沟通中,我也对工作人员讲报警器作为电子产品,只要没有坏,根本不存在过期不过期一说。我家在别的城市房子燃气报警器用了十几年,我们当地的天然气公司也没有要求我们更换新的燃气报警器,更没有说报警器过期“失效”一说! 工作人员回复道,电子产品都有有效期,过了有效期灵敏度可能会降低。这一点,我表示认可,但产品过期一说显然是“强词夺理”,有点牵强附会。就像我们之前家家购买的电视机,有效期是10年,可是,我们大家不都是看了十五年以上吗?有些直到淘汰,产品也没有出现过问题。电子产品是有有效期,但是,并不是说过了有效期就不能使用,或者“失效”。除非确实失效,我以为不用换新的。 有关我购买的燃气险,工作人员也明确表示,我购买的燃气险是可以退的。我说那就退了吧。他们说后边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和我联系,把他们强行让我购买的天然气险给我退掉,但是,直至发稿也未见有人与我联系。 100元不多,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讲,本来生活就过得很不易,收取不该收取的费用,也就是从穷人饭碗里“抢食”。 现在很多垄断行业不按套路出牌,总是巧立名目变相乱收费,而我们老百姓总是忍气吞声,慢慢的助长了这些垄断行业乱收费的歪风邪气,败坏了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法制社会,我们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交纳有关费用,但是,也要对违规乱收费敢说一个“N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