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2月11日全新好公开信息显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邹林、总经理唐乾、副董事长黄国铭、副总经理王其帅、董事会秘书陈伟彬、陈桂、陆波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财务核算不规范2022年至2024年,公司房屋租赁业务财务核算未考虑免租期影响,外销业务收入确认时点与披露政策不符且存在跨期情形,外销杀菌纸巾业务收入确认不规范。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四十五条、《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第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二)信息披露不规范因对杀菌纸巾和其他日常用品分类错误,公司2023年、2024年年报对杀菌纸巾和其他日常用品的收入披露错误,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三)内部控制不规范公司对孙公司江门市都合纸业科技有限公司管控不到位,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第十条的规定。(四)公司治理不规范公司未与部分董事签订合同、未及时修订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对个别重大事项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确认。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二十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五条、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黄国铭、邹林、陆波、唐乾、陈桂、王其帅、陈伟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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