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那事儿真挺让人唏嘘的:10 个朋友凑一起吃饭,花了 1262 块。结果散场的时候,9 个人借z着由头,一个个全溜了,就剩个张先生站在那儿,对着账单懵了。 可能有人第一反应就是骂那 9 个人没良心,但往深了想,这事儿里藏着个挺常见的毛病 —— 人一多,就没人愿意担责任了。你想啊,要是就两三个人吃饭,谁买单、怎么 AA,提前就说好了;可凑了 10 个人,反而没人当回事了:组局的觉得 “人多着呢,总会有人结”,其他人要么盼着组局的掏钱,要么想着 “我先溜了,总不能抓我回来吧”。就这么着,9 个人抱着 “法不责众” 的心思跑了,压根没顾着留下的张先生会不会难办。 再说张先生,他也够冤的。当时被老板堵着,警察来了也没办法,只能写了承诺书、押了身份证,说第二天给钱。结果转天他也反悔了 —— 不是不想给,是那些 “好兄弟” 根本联系不上了,电话不接微信不回,他一个人扛不住啊。这时候律师的话就很实在了:你写了承诺书,跟餐馆的账就得你先结,至于你和朋友之间谁该出多少,那是你们自己的事儿,结完账你再找他们要去;要是餐馆一直拿不到钱,起诉也能要回来。 其实这事儿戳中了好多人处朋友的误区:总觉得 “都是兄弟,不用算那么细”,可真到了要担责的时候,那些模糊的 “口头约定” 根本没用。你以为的 “朋友会兜底”,在有些人眼里就是 “能躲就躲”。 说句实在的,这 1262 块钱不算多,却把人心照得明明白白。凑一起吃顿好的不算真朋友,真朋友是该掏钱的时候不跑,该担责的时候不躲。那些溜掉的人,逃了账单,丢的是比 1262 块值钱多的人品;张先生虽然糟了罪,但也算看清了身边人 —— 值不值,心里有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