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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生产日期”“有苍蝇”?全国2300多家食品生产厂家被敲诈170余万元

食品安全乃民生大事,法律也赋予消费者索赔的权利,然而,有人却将此视为“生财之道”,竟自己动手制造“问题”,专门敲诈食品生产厂家。近日,嘉善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敲诈勒索案,全国2300多家食品生产厂家被敲诈170余万元。

检察官走访当地被敲诈勒索的企业

黄某是嘉善一家食品厂的老板。

2023年9月,黄某突然接到一个来自外省的陌生电话。对方声称在其生产的面包里吃出了苍蝇,并语气强硬地表示:“我就在市场监管局门口,转1000元过来,不然我就进去举报!”虽然不确定对方所述是否真实,但本着不想把事情闹大的心态,黄某还是给对方转了1000元。谁知对方收款后变本加厉,指出产品“没有生产日期”,索要1万元,否则将联系媒体曝光。随后,黄某果真接到了所谓“记者”的电话,对方建议黄某与举报人协商私了。担心工厂声誉受损,黄某被迫又支付了4000元“赔偿款”。

事后,黄某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自家生产线管理严格,怎么可能同时出现苍蝇和漏印生产日期?于是,他选择了报警。

有同样遭遇的不止黄某。

2023年10月,嘉善公安接到黄某等多人报案,报案人均因企业生产的食品有问题被大额索赔。警方调查后发现,买到这些“问题食品”的竟是同一批人——女子修某某和她的弟弟及丈夫。显然,这并非正常的消费者维权。

图片由AI生成

经查,修某某夫妻和弟弟均是外省人。2023年国庆期间,修某某三人驾车来到嘉善,在多家小超市购买了本地生产的面包、月饼等食品。回去后,他们用刀片在包装上切开小口,塞入苍蝇或烟头,再拍摄“证据”照片。对于不便动手脚的食品,他们直接用修图软件抹去生产日期等信息。随后,他们通过网络搜寻厂家电话,添加微信后以举报、曝光相威胁,索要几十元到上万元不等的“赔偿”,得手后还会煞有介事地签订“不再追究”协议。由于单笔金额不高,许多厂家选择破财免灾。

2024年3月,修某某三人因涉嫌3起敲诈勒索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过程中,检察官联合公安机关全面调取修某某等人的手机、电脑等设备的勘验电子数据,从中发现了大量包含“无生产日期”“有苍蝇”等关键词的聊天记录,以及被篡改的图片视频和资金流水。通过这些数据,检察机关最终查明,修某某三人实施敲诈的厂家多达2300余家。其中,修某某累计向1500余家厂家实施敲诈勒索,涉案金额高达126万余元,其丈夫则在明知情况下仍驾车与其共同外出购买食品、为其提供微信号、银行卡等账号、配合拍摄食品销毁视频等。修某某弟弟单独作案800余次,涉案金额达4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