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男子带女友去吃川菜,花了249元点了5道菜都是凉的,而且,宫保鸡丁居然放黄瓜和胡萝卜,毛血旺里放腥臭牛心,男子气炸了,直接给5道菜怒写差评,还要求见厨师长,店家回应: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就是同行恶意摸黑。而男子的身份和川菜馆名字,都让人意想不到。 马先生是成都人,来杭州工作多年,可还是改变不了自己的饮食习惯。 他在家做的饭菜是四川味道,出去下馆子,也不喜欢杭帮菜,也会找川菜馆打牙祭。 2025年11月30日下午2点多,马先生和女友逛完街,就来到一家川菜馆。 看到菜谱全是川菜,马先生立马食欲大开,他一口气点了他跟女友爱吃的5道菜,分别是宫保鸡丁、夫妻肺片、毛血旺、辣子鸡、口水鸡,花了249元,然后叫了2碗米饭。 可饭菜上来后,第一口就让马先生直冒火,饭菜竟然都是凉的,这难道不是现炒现做的吗? 再吃第二口,马先生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他发现,宫保鸡丁竟然放了黄瓜和胡萝卜,而川菜正宗的宫保鸡丁没这两种食材。 如果餐馆不打着川菜的旗号,可以随便创新,既然宣传是川菜,就应该按照川菜的做法,否则顾客吃了,还以为川菜里的宫保鸡丁就是这样的,那岂不是给川菜抹黑? 他再一吃夫妻肺片,里面全是牛心和牛肚。再没其他,而毛血旺里也放了牛心,那种腥臭,连毛血旺都压不住。 5道菜不但是凉的,而且没一道好吃,而在马先生心里,川菜色香味俱全,在他心里的地位不可撼动,压根就不是这个水平。 而这家餐馆名字叫“川霸”,自己水平不咋地,还叫了这么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名字,他觉得名不副实,这顿饭吃下来,他就想打人骂街。 于是,马先生毫不客气的给了差评,5道菜挨个点评,还配了照片。 川菜馆立马不干了,说他们饭菜在马先生评论里一无是处,而他们从来没收到过这样的差评,在餐馆看来,马先生就是同行,他是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故意来抹黑的。 而餐馆的厨师,都是高薪请来的老师傅,厨艺不容置疑,饭菜都严格把控才能端上餐桌。 马先生看到川菜馆的回复,更是怒不可遏,他跟记者提供了自己的工作证明,就是一家游戏科技公司员工。 但很快,川菜馆可能发现苗头不对,立马删除了自己质疑马先生是同行的回复评论。 马先生要求川菜馆给自己一个说法,凭啥说他是餐饮同行?而且,他希望见见川菜馆厨师,问他到底会不会做川菜,宫保鸡丁为啥放黄瓜和胡萝卜? 川菜馆店长回复,是员工误操作,而且,马先生的做法太有针对性质了,不可能每道菜都让他不满意,他有点太苛刻了,而且还有些专业,还对店名指手画脚,所以被质疑也有情可原。 有人对马先生的做法嗤之以鼻,市场经济,顾客觉得不好吃就不会去,而不是说什么做法不正宗,说不定太正宗反而没人去了,再说宫保鸡丁是四川人发明的?按这个逻辑,意大利人要来的话,必胜客要倒霉了。 “眼睛毒辣,味蕾精准,心心念念”,这是吃货与食客的根本区别。餐饮经营者同样要识别出吃货的善意指正,与引流者的恶意攻击。 宫保鸡丁黄瓜胡萝卜不是标配?我一直不爱吃这道菜,就因为不爱吃熟胡萝卜和熟黄瓜,原来我吃到的不是正版? 想吃真正的川菜那就肯定在四川,想在其他地方吃川菜除非是饭馆不想开长久。 这马先生可真是够较真的!作为成都人,对川菜那感情深得很,去杭州吃川菜馆,结果菜是凉的,宫保鸡丁还加了黄瓜和胡萝卜,毛血旺里还有腥臭牛心,这哪能忍啊!直接怒写差评,还要求见厨师长,这做法太能理解了,谁吃到这样的菜不生气啊! 可餐馆呢,一开始还怀疑马先生是同行恶意抹黑,后来发现不对又删评论,这态度就有点不地道了。 虽说市场经济,众口难调,但既然打着川菜的旗号,就得尊重川菜的传统做法,不能随意创新啊,不然顾客还以为川菜就那样呢。 不过也有人觉得马先生太苛刻,说不定太正宗反而没人吃。但我觉得,正宗和好吃并不冲突啊,而且马先生也是出于对川菜的热爱才这么较真。 希望餐馆能重视马先生的反馈,好好改进,别让顾客失望,也希望以后大家都能吃到正宗又好吃的川菜!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商家以“川菜”为宣传招牌,但宫保鸡丁擅自添加黄瓜、胡萝卜,非川菜传统做法,毛血旺使用腥臭牛心,没提前告知菜品配方调整,侵犯消费者对商品真实情况的知情权。 五道菜均为凉菜,非现炒热菜,且毛血旺存在明显异味,属“不符合质量要求”情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要求退换或赔偿;造成损失的,经营者应赔偿。 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或赔偿,但马先生没主张赔偿,仅通过差评行使监督权。 餐馆无证据证明马先生是“同行恶意抹黑”,公开质疑顾客身份并事后删评的行为,可能构成名誉侵权 马先生差评属正当维护权益,商家如果持续污名化消费者,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关注@灋律盐究员 学法辩是非,用法止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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