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做手术时碰到神经,导致患者术后左脚无知觉。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调解了一起医疗纠纷。
今年2月20日,夏某在某医院骨科接受了左侧髋关节置换手术,术后出现左脚无知觉,脚趾呈现内勾症状,医生表示可能是手术过程中碰到神经导致的。术后8个月,夏某腿部功能仍未恢复,无法独立行走。为此,夏某向医调委求助,请求某医院一次性支付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0万元。
医调委受理本案后,征得双方同意,选定了一名知医通法、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迅速开展调解工作。起初患方提供的资料无法证明手术与术后左腿出现的症状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为此,患方在该医院再次进行超声等各项检验,其中肌电图诱发电位检验报告提示:左肢周围神经损害(运动神经、感觉神经),从而直接证实了手术与术后左脚症状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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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本案的争议焦点就是具体赔偿金额,鉴于患方不愿意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在没有医疗损害和伤残等级鉴定的情况下,如何评定医疗行为过错的参与度大小就成了至关重要的问题。调解员特别请教并参考了该领域内医学专家的意见,向医患双方提出了调解建议:医方在为患者施行髋关节置换术过程中不慎损伤了患者左侧坐骨神经(腓总神经),医方存在过错,患者的左下肢周围神经损害与医方的手术失误有直接因果关系,医方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医调委核算案涉各项费用约为26万元,医疗行为过错参与度为90%。对此,医患双方均表示接受。
11月5日,双方在调解员的见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医方向患方一次性支付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护理费等各项赔偿共计23.4万元。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李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