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界:我们是东方大国,应该重新发现中华法系中的智慧!中华法系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法理与人情的结合。 这样的法理,更能有效解决民事纠纷,更能推动基层治理。古县衙悬挂的对联,就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民有所呼,必有回声”;“无诉则民安,有诉则民常”。“亭中十禁”的碑文,也蕴含着尊民意、重民声的法理:“一、禁止闲语:民有隐情,不得轻言。”等等。 作为东方大国,法学界还依赖于西方法律理论,缺乏对本土法律智慧的挖掘与运用,难以为现代化建设提供独特的法治方案。呼吁法学界重新发现、认真总结中华法系中的智慧,为我们这个东方大国的现代化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