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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5 日,山东 “入室抢婴案” 二审在泰安中院开庭未当庭宣判。 人贩子曾

12 月 5 日,山东 “入室抢婴案” 二审在泰安中院开庭未当庭宣判。 人贩子曾某孩当庭翻供称不认识同案吕某东,却被检方出示 2007 年二人同因偷牛坐牢的案卷推翻。 受害者母亲乔守芬陈述寻子遭遇时,对方辩护律师发笑,代理律师也证实此事。 该案一审曾判曾某孩死缓,另三人分获无期及 15 年刑。 人贩子曾某孩当庭翻供,试图靠谎言减轻罪责,却被旧案卷轻易戳穿,可见其毫无认罪悔罪之心,一审的重判完全是罪有应得。 而辩护律师在受害者家属陈述寻子之痛时发笑,更是突破职业底线 —— 律师虽需为被告辩护,但不能泯灭良知,对他人的苦难毫无共情,这种行为既伤害受害者家属,也抹黑了律师职业形象。 此案再次提醒我们,拐卖儿童给家庭带来的伤痛难以估量,对人贩子必须依法严惩,才能震慑犯罪。 同时,法律从业者更该坚守职业操守,守住道德底线,这样才能让司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真正维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