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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法院1件案例入围,请您投票!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

十大案件

[青海法院入选案例]

江南公司等骗取贷款再审无罪案

基本案情:

2012年,鑫旺公司等三公司为了经营和归还债务分别与江南公司联系办理贷款事宜并将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交付江南公司,委托其代为办理三户联保贷款。江南公司向工行送交包含虚假的个人房产证明、车辆证明、购销合同在内的贷款资料及海湖公司出具的《贷款联保推荐函》《承诺书》《关于三家公司法定代表人财产状况的说明》等相关资料,以三户联保的方式,由上述三公司以购买钢材的名义分别与工行签订《小企业借款合同(联合担保方式)》和《最高额联保合同》,同日三公司的其他股东分别与工行签订《保证合同》。上述三公司分别向工行缴纳了100万元保证金后,从该行取得贷款各500万元,共计1500万元。后因贷款未清偿,工行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江南公司、海湖公司共同向工行出具《还款承诺书》并清偿部分贷款。截至再审判决作出前,鑫旺公司500万元贷款本金已全部还清,畅联公司、敬业公司尚有部分欠款本息未清偿。2025年4月18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宣告四被告单位和四被告人无罪。

推荐理由: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成为经营发展的一大壁垒。青海高院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从犯罪行为、犯罪后果等方面全面分析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认为银行向三家公司发放贷款是基于海湖公司的推荐、承诺及三户联保,并非基于房产、车辆的抵押担保。本案申请贷款过程中虽提交了虚假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但银行并非基于上述虚假资信证明陷入错误认识发放贷款,综合各被告人积极偿还借款,银行完全可以通过民事途径追偿欠款的客观实际,青海高院依法对四被告单位和四被告人均宣告无罪,彰显了人民法院严格把握民事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在涉企案件中做深做实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客观看待民营企业融资难的现实困境,依法保护了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护。

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对全国法院2024年底至2025年审理、在社会上产生具有较大影响的各类案件进行筛选和初评后,我们将50件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典型案件呈现给各位网友。青海法院江南公司等骗取贷款再审无罪案入选案例第50号,现在,决定权在你手中!让我们共同期待“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诞生!

投票规则

每次投票最多选十个案件,每天限投一次,网友也可自己推荐心中的重大典型案件,请在备选栏填写案件名称、审理法院。

投票时间

2025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

投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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