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逸和赵宏的连麦辩论看得人火大, 明眼人都能看出真理站在沈逸这边, 但我敢说,沈逸再有理也说服不了赵宏。 坚持自己的立场,甚至还要反过来指责沈逸不讲逻辑,讲数据和案例没有用。 沈逸和赵宏的分歧不是逻辑问题,就是赵宏那种“法言法语”,一句句法律条文背后的冷冰冰的法理,让人毛骨悚然,“法言法语”说不出温度来,更说不出血肉来。赵宏的问题在于,他只看法律条文,不看现实情况,不知道法律条文背后的现实是什么,不知道法律条文所指代的是怎样的现实。 这种“法言法语”式的辩论,一方是基于现实分析,一方是基于法律条文分析,结果必然是“水火不相逢”,根本对立,怎么也达不成共识。 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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