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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河财经】做为一个非985毕业的学生,我对清华北大这样的学术殿堂一向抱着崇敬的

【琅河财经】做为一个非985毕业的学生,我对清华北大这样的学术殿堂一向抱着崇敬的态度。但这次,我仔细看完了劳东燕教授关于治安处罚记录封存的所有微,说实话,有些失望。 她的微 一,是关于事实的澄清,还是混淆? 劳教授强调《治安管理处罚法》立法经过了公开征求意见,这是事实。但民间争议的真正焦点在于:引发最大舆情的 “将封存范围从未成年人扩大到全体(尤其是吸毒)”这一最关键、最敏感的修改,恰恰发生在未再公开征求意见的三审阶段。指出前者而忽略后者,在我们大部分人看来,这不是完整的澄清,这更像是一种基于选择性事实的辩护。 第二,是不理解民间情绪,还是不愿理解? 劳教授将汹涌的海量反对声归因为“不懂法”、“情绪化”、“混淆违法与犯罪”。这从专业认知来看或许没错,但却完全错过了民间情绪为何汹湧而来的背景。为何这次几乎是一边倒的反对?又是那里达成了法律界的共识?普通人反对封存吸毒记录,不是在做精细的法律区分,而是一种基于最朴素安全感和道德观的 “直觉防御”——它捍卫的是“吸毒是绝对不可触碰的底线”这一社会共识。用专业术语去训斥一种集体道德直觉,就像用尺子去丈量温度,工具完全用错了地方啊。 第三,用“下作”与“围攻”等词,是不是增加了对立? 当一位学者用上此类进行人格贬损的词汇时,无论出于多大的委屈,都意味着她已从“说理者”的位置退到了“对决者”的阵地。这非但无法疏导情绪,反而加大了对立情绪,她倡导理性,但是她的部分用语也是 “以情绪对抗情绪” ,损害了她自身理性立场的可信度。 想到这里,我悚然而惊。我虽只是个普通人,但反观自身,这些毛病我都在犯呀,那么,立法与普法,究竟该如何才能不重蹈这样的沟通覆辙? 1. 专业者的首要任务不应是“教育”大众,而是 “理解”大众。理解大众的恐惧从何而来,其诉求背后的真实生活经验是什么。对于触及全民道德敏感神经的条款,其关键修改过程需要极致的透明与耐心的说明。不能仅仅公布“发生了什么”,更需要解释“为何这样决策”,将专业的权衡过程,转化为公众可感知、可讨论的语言。立法不仅是产出条文,更是经营信任。 2. 普法也是,不能只居高临下地告诉公众“你们错了”,而是首先要明白“你们为何会这样认为”。要始于倾听,而非高高在上的布道者。 3. 沟通,需要摒弃“身份标签”,回归“具体问题”。一旦讨论陷入“精英 vs. 大众”、“懂法 vs. 法盲”的身份对立,便只能加深对立。 对这次吸毒记录封存大讨论,我是高兴的,因为是一次真正的普法大讨论,且我相信在这么汹涌的舆论下,接下来,应该对该法条有补丁的。我有些失望,是对一种曾经信赖的、认为精英教师理应通向更有效沟通的想象,感到了落差。但这份失望也有价值:它提醒我,要永远承认自己视野的局限,并对集体的道德认知,保持一份最低限度的、真诚的敬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