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男子上班期间在卫生间一待就是4小时,一个月内出现14次同样情况,公司以严重旷工为由将他解雇。 他不服,先后两次上诉,要求赔偿32万,说自己是因为痔疮发作,在卫生间处理病情。 其实痔疮确实是常见的毛病,身体不舒服需要处理也能理解,但关键在于,李先生从头到尾没跟公司提过自己生病,也没走任何请假流程。 他在公司待了十多年,2020版的《员工手册》双方都认可,里面写得很清楚:未经批准离开岗位超过一定时间算旷工,半年累计旷工3天以上属于严重违纪,公司可以解除合同,这些规定他不可能不知道。 公司发现他频繁不在岗后,先尝试微信联系他,没得到回应,后来查看办公区监控,才确认了他长时间待在卫生间的情况。 解雇前,公司还征得了工会的同意,整个流程是符合规定的。李先生后来提供的证据,像是配偶5月的网购药品记录,还有6月和明年1月的住院手术记录,都是事发之后才拿出来的,事发当时他压根没向公司说明病情,也没提交任何证明。 职场里,身体不舒服是难免的,但规矩就是规矩。不管什么岗位,长时间离岗不说明情况,都会影响工作。 李先生是工程师,岗位需要随时响应工作需求,他动不动就几个小时联系不上,手头的工作、团队的配合肯定会受影响。 要是他早跟公司沟通,说明自己的病情,按流程申请病假或者调休,公司大概率会体谅,也不至于走到解雇这一步。 最后法院一审认定公司解雇合法,李先生上诉后,在法院调解下,公司给了他3万元补助,这事才算结束。这3万元,更像是公司考虑到他工作了十多年,给的一点人情补助,并不是因为公司理亏。 说到底,这事的核心就是沟通和规矩。员工有健康方面的需求,公司有正常运转的要求,双方互相理解、按流程办事,很多矛盾就能避免。李先生要是一开始就主动沟通,按规矩请假,也不会丢了工作,还打了一年多的官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