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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女子开修理厂,一男子来修车,两人说好费用2万元,女子把车修好后,男子却

河南郑州,女子开修理厂,一男子来修车,两人说好费用2万元,女子把车修好后,男子却迟迟不来取车,还把女子拉黑了,女子着急不已,没想到,2个月后,趁半夜没人,一小伙竟偷偷把车开走,女子查看监控开车人并非男子,她当场报警,最终,民警查出开走车的是车子主人。女子慌了:修车费要不回来,车子也被开走了,她的损失找谁要,女子找媒体曝光,结局亮了。 刘女士在河南郑州开了一家修理厂,平时店里生意不错,来修车的大多都是附近的人。 今年大概是7月25号左右,隔壁店老板给刘女士介绍了一单生意,是曾经在他店里打工的一个员工,他的车子被撞报废了,要过来修车。 刘女士听到有生意要上门,当然很高兴也很欢迎,对隔壁老板不停地表示感谢。 没多久,一名男子把车开来了,刘女士一看那车,被撞得可不轻,前挡风、车门、还有车顶都被撞碎了,那车门凹凸不平,严重变形。 刘女士叫来了店里师傅,通过他查看评估,认为修车费用起码得2万多。 男子又和刘女士讨价还价一番,最终商定,费用就要他整数2万元。 刘女士想着毕竟也是熟人介绍,一番思考后,决定优惠给他,就收2万块。 价格决定后,男子就要离开了,刘女士让男子加她微信,等车子修好了再通知他取车,男子也没有犹豫,加了微信就走了。 不久后,刘女士联系男子,让他到店里取走放在车里的一个箱子,因为刘女士怕箱子弄脏了,但男子没有回应,也不来取走,刘女士只好自行帮他保管。 就这样,过了不久,车子修好了,8月28号早上,刘女士给男子发信息,告诉他车子已经修好了,让他来取车。 没想到,刘女士的信息竟然发不出去,此时,他才知道自己被男子拉黑了。 多次联系后,依然无果,刘女士没办法,只能等他主动联系,不过,所幸的是,车子还在她店里,她就不信男子为了逃避2万块修车费,连车都不要了。 之后,刘女士由于忙着店里的工作,也没时间过多关注这辆车子的去留,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 转眼到了9月份,男子依然没有主动联系刘女士,车子也安安静静地停在店门口。 刘女士每天来开门店,晚上打烊前都会看了又看那辆车,希望男子尽快付了修车费把车开走。 不料,9月25号那天,意外发生了,刘女士来到店里就发现那辆车不见了。 她赶紧绕着店周围转一圈,发现到处空空如也,车子已经不知去向。 刘女士赶紧跑回店里查看监控,发现半夜趁店里没人,一男子偷偷摸摸把车开走了,刘女士把视频放大仔细查看,她发现来开走车的人和来修车人并非是同一个人。 刘女士慌了,难不成是有人偷车?她不敢往下多想,赶紧报警处理。 警方通过车牌号,很快联系了车主本人,车子承认,汽车的确是他偷偷开走的,那是他的车,他开走有什么错? 警方要求男子去付修车费,但是男子找理由敷衍很快就把电话挂了,刘女士再打过去,对方没接。 刘女士觉得很冤,来修车的人把她拉黑了,车子修好却被车主开走了,她的损失谁来负责? 但是,毕竟是隔壁老板给他介绍的人,如果不到万不得已她不想撕破脸皮,所以,刘女士找了媒体协调,希望大家心平气和把事情解决了。 记者给车主打电话,当他知道是刘女士和记者时,迅速把电话挂了,刘女士用自己的号码给来修车的男子打电话,他没有接。 之后,记者用自己的电话打过去,接通了,男子知道是记者后,显得有些不好意思,他表示,车子是他开坏的,修车费肯定由他来承担,不用找车主。 记者问他为什么把刘女士拉黑了,打算什么时候来付修车费? 最终,在记者的开导下,男子承认了自己的过错,并承诺,会在这两天付一部分修车费,剩下的10天之内付清。 刘女士很感激记者,她说如果没有记者介入,她很难要回这个钱,记者告诉她,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对方有没还钱,就走法律途径。 有人说,这事儿刘女士属实冤得慌。好心接了熟人介绍的活,还优惠了修车费,结果修完车被修车人拉黑,车又被车主半夜偷偷开走,两头都落不着好。 修车男子的做法太不地道,自己撞坏车该承担费用,却拉黑逃避责任。 车主明知车子在维修未结账,还私自开走,也显得不讲理。好在媒体介入后男子认了错,也算给刘女士一个交代,不然这亏吃得太憋屈了。 如果,刘女士这几天还收不到修车费,她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刘女士可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修车男子支付2万元维修费,若对方仍拒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法典》第57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这个事件中,刘女士与修车男子已就修车服务达成口头合同,刘女士完成了车辆维修的义务,男子却未按约定支付2万元费用。 他拉黑、逃避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刘女士依据该法条可依法主张男子支付修车费,车主虽开走车辆,但并非维修合同相对方,若无证据证明他与男子存在债务承担约定,刘女士无权直接向车主主张费用。 关注@猫眼学法 品读案例故事,学习法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