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3日
宁夏市场监管公开曝光
39件行政处罚信息
2025年,宁夏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依法查处39起销售假冒白酒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为充分发挥有效市场机制作用,警示震慑违法者。现将39件销售假冒白酒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开:
01银川市
1.银川市兴庆区银久源商行:2025年11月5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兴庆区分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贵州习酒”窖藏1988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0.13万元的行政处罚。
2.银川市兴庆区川燕商行:2025年9月28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兴庆区分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天朝上品”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0.25万元的行政处罚。
3.银川市兴庆区个体经营友嘉商行:2025年6月3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兴庆区分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0.2万元的行政处罚。
4.银川市兴庆区九汇商行:2025年5月16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兴庆区分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天朝上品”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
5.银川市兴庆区铭恩百货商行:2025年3月13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兴庆区分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舍之道”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
6.魏某:2025年9月24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兴庆区分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舍得”等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7.银川市金凤区业酒唐大便利商行:2025年10月30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金凤区分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0.87万元的行政处罚。
8.银川市金凤区裕广森商行:2025年10月28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金凤区分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舍得”“舍之道”“天之蓝”等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6.34万元的行政处罚。
9.银川市金凤区仁舞连锁超市:2025年10月23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金凤区分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0.16万元的行政处罚
10.银川金凤区家乐果蔬商行:2025年10月23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金凤区分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青花汾酒”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0.12万元的行政处罚。
11.银川市金凤区怡和轩商行:2025年7月28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金凤区分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
12.银川市金凤区宁贵川烟酒商行:2025年4月21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金凤区分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0.58万元的行政处罚。
13.银川市金凤区顺意发百货商行:2025年5月15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金凤区分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3.75万元的行政处罚。
14.银川市金凤区锦翰昌商行:2025年2月20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金凤区分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青花汾酒”“五粮液”“剑南春”等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5.62万元的行政处罚。
15.银川市金凤区致臻商行:2025年1月13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金凤区分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0.6万元的行政处罚。
16.银川市西夏区子明商行:2025年6月5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西夏区分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青花汾酒”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0.41万元的行政处罚。
17.贺兰县长周便利店:2025年9月26日,贺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五粮春”等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18.贺兰县茅源商行:2025年4月25日,贺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剑南春”等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19.贺兰县恺畅酒行:2025年4月25日,贺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贺兰县舒雅商行:2025年4月25日,贺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1.贺兰县鸿汇便利商行:2025年4月8日,贺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五粮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02石嘴山市
22.惠农区宝利食品经销部:2025年5月30日,石嘴山市惠农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23.惠农区前门副食经销部:2025年3月19日,石嘴山市惠农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24.平罗县唐徕湾永兴批发部:2025年3月3日,平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0.2万元的行政处罚。
25.平罗县杜锋商行西区店:2025年1月7日,平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0.42万元的行政处罚。
03吴忠市
26.宁夏义家购物有限公司左营店:2025年3月24日,吴忠市市场监管局利通区分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0.24万元的行政处罚。
27.吴忠市利通区冠群商行一分店:2025年1月21日,吴忠市市场监管局利通区分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五粮液”等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0.82万元的行政处罚。
28.盐池县永发购物中心:2025年9月30日,盐池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汾酒”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0.3万元的行政处罚。
29.盐池县鑫陇五金生资日杂经销部:2025年8月12日,盐池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0.05万元的行政处罚。
30.青铜峡市浩鑫超市:2025年7月18日,青铜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国台”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0.3万元的行政处罚。
04固原市
31.固原市原州区酒客商行:2025年10月28日,固原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0.39万元的行政处罚。
32.西吉县冰王速冻食品雪糕总店:2025年10月20日,西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天朝上品”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0.1万元的行政处罚。
33.隆德县汇宁烟酒超市:2025年9月1日,隆德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0.1万元的行政处罚。
05中卫市
34.中卫市旭阳商行:2025年10月22日,中卫市市场监管局沙坡头区分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0.1万元的行政处罚。
35.中卫市华之美超市:2025年6月30日,中卫市市场监管局沙坡头区分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天朝上品”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0.1万元的行政处罚。
36.中卫市荣盛超市迎宾便利店:2025年4月23日,中卫市市场监管局沙坡头区分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天朝上品”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0.18万元的行政处罚。
37.中卫市楷瑞商行:2025年1月16日,中卫市市场监管局沙坡头区分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0.1万元的行政处罚。
38.中宁县鑫汇源商行:2025年5月13日,中宁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0.21万元的行政处罚。
06宁东
39.宁东酒久源放心酒业商行:2025年1月2日,宁东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销售侵犯“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