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年沉冤!男子被指监守自盗取保候审后搁置29年,国家赔偿申请遭驳回引争议 1988年,洮南市原出纳徐宏伟因单位保险柜被盗,被认定“监守自盗”遭刑拘、收容审查,1990年一审获刑8年,上诉后因事实不清被发回重审。1992年,检察院对其取保候审,案件却被搁置29年,直至2021年媒体报道后,检察院才以“不应当认为是犯罪”撤销案件,并返还部分款项及利息。 徐宏伟随后申请国家赔偿,却被洮南市法院于2025年11月26日以“羁押行为发生在1995年《国家赔偿法》施行前,且未持续至施行后”为由不予受理。 专家反驳称,徐宏伟1992年取保候审至2021年撤案期间,始终处于“涉嫌犯罪”的待定状态,属职权行为延续,侵权影响持续存在,法院以“法不溯及既往”驳回属机械执法,将导致当事人“无救济可寻”。目前,徐宏伟已决定向白城市中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案件引发公众对司法救济公平性的热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