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体里,埋着一个金属支架。 他们说这是救命的“功臣”。 我说,这是给我判了个无期徒刑,缓期执行,执行官是两片小药丸。 五年前,那个医生几乎是追着我屁股后面,苦口婆心劝我做的手术。那架势,好像我不做,明天就得抬走。说得天花乱坠,什么微创,什么先进,装上这玩意儿,我下半辈子就高枕无忧了。 我信了。 结果呢?手术后第一年,各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不舒服,人都快折腾废了。再去找他,他脸上就三个字:不耐烦。好像我的“售后问题”,耽误了他去开发下一个“新客户”。 你品,你细品。 现在五年过去了,身体总算跟这个“异物”和解了。最大的动静,也就是晚上刷牙,牙龈偶尔会渗点血。 但我永远记得医生最后撂下的那句话,那句话才是手术说明书里没印出来的核心条款: “药,吃到死。哪天你敢停,支架就敢堵给你看。” 一句话,定了终身。 所以啊,有时候觉得真挺讽刺的。他把你从死神手里拽回来,然后转手就把你交给了药厂。 救你的命是真的。 但让你一辈子离不开药,当个不能断供的“VIP客户”,也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