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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都不要了!”江苏昆山一对夫妻,辛苦打拼多年,终于买房安家,没想到刚搬进去一个

“脸都不要了!”江苏昆山一对夫妻,辛苦打拼多年,终于买房安家,没想到刚搬进去一个月,妻子就因病去世。男子深受打击,无心办证,房子一空就是九年。直到儿子要结婚,去办房产证,谁知妻姐突然跳出来要求分房,态度强硬寸步不让,法院判决出人意料! 法官的调解下,双方算是做出了让步:郑先生同意给妻姐经济补偿,妻姐也承诺配合郑先生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网友评论: 夫妻共同财产,妻亡后的第一继承人应该是丈夫,其次是儿子或者女儿,三者都不在了才是其他的,如果没有第一或者第二继承人才可能第三继承人有份,因为姐姐或者妹妹并不是第一或者第二继承顺序人。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夫妻俩有巨额债务,妻子走了没有尽到养育儿子的义务,那么这个男子可以起诉妻姐要养育孩子的一部分抚养费吗? 姐姐依法继承妹妹的财产,合法合理,不能用道德绑架法律,这个继承案,姐姐为什么能继承妹妹的遗产,就是其母死在了妹妹后面,如果其母死在女儿前面,姐姐不能继承妺妹的财产。 按法律,妻子先于妻子的母去世,这岳母有权继承女儿的遗产,岳母去世了,妻姐继承属于岳母的那一部分,法律上是这样的,但现实中妻姐、或者妻子的兄弟一般都不会忍心去要。

评论列表

用户71xxx28
用户71xxx28 32
2025-12-03 17:13
这种人不要脸,就是人间的恶魔!!!
用户10xxx17
用户10xxx17 31
2025-12-03 15:08
怎么鬼逻辑

用户10xxx90 回复 12-04 12:25
逻辑没错,正确说法是人可以无耻到什么地步[抠鼻],连孩子姨的名分都不要了[抠鼻]

一轮明月 回复 12-04 15:04
趁火打劫

用户10xxx95
用户10xxx95 23
2025-12-03 19:04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一点没说错!
用户10xxx65
用户10xxx65 14
2025-12-03 17:36
也没看到大块人心在哪里
冰川
冰川 8
2025-12-03 18:09
父母继承子女的财产,就不对头。
难言柔柔
难言柔柔 6
2025-12-02 21:33
确实要给的。 女儿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Sheldon
Sheldon 3
2025-12-03 19:26
开了眼了,卧槽
用户10xxx95
用户10xxx95 3
2025-12-04 13:06
让妹妹尽快把这姐姐带走吧
萌萌系
萌萌系 2
2025-12-03 04:35
描述的不清楚,应该是他妻子和岳母都去世了吧?根据遗产继承妻子死后多年,其岳母没有接受遗产继承而去世,不是视为放弃继承吗?
Akoasm
Akoasm 2
2025-12-03 16:48
日本军国主义到此一游,留下你们的点赞和呐喊[捂脸哭]
波德莱尔.
波德莱尔. 1
2025-12-02 23:39
妻姐主张合法不合理,也可以说是不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