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一女子被欠薪20000元,5年都没要回来,女子实在忍不下去,某晚,征得老板同意后上门讨薪,和老板夫妻发生争吵,第二天老板自缢离世,家属觉得是女子讨薪刺激了老板,导致他轻生,于是把女子告上法院,索赔21万,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况女士从2017年进了那家教育机构上班,她就踏踏实实干活,哪怕2020年开始,公司就经常拖工资,身边同事一个个都熬不住辞了职,她还是咬着牙守了下来。 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看病、上学哪样都得花钱,这份工资对她来说,不是冷冰冰的数字,是撑起一家子生计的血汗钱。 就这么拖拖拉拉到了2024年3月,况女士实在扛不住了,家里的开销早就捉襟见肘,欠薪也攒了两万块,她只能无奈提了离职。 可离职归离职,欠的钱总得要回来啊。之后的日子,她就开始了讨薪之路,老板李先生总说“资金周转不开”“新项目马上进账,到时候就给你”,一次又一次地推脱。况女士心软,也顾念着之前的情分,一次次选择相信,可这一等,又是大半年。 2024年9月,听说李先生突发脑梗,身体不太好,况女士哪怕心里急得上火,也硬是压下了催债的念头,想着等对方身体好转了再说。她觉得,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没必要在人家生病的时候逼太紧。可谁能想到,这一等,又等到了2025年3月,欠薪还是没着落,家里的窟窿越来越大,况女士实在忍不下去了。 3月2日那天晚上,况女士联系了李先生,征得他同意后,才上门去协商讨薪的事儿。谁也没料到,原本想着好好沟通,最后却跟李先生夫妻俩吵了起来。声音吵得有点大,惊动了邻居,邻居看不下去,还打了报警电话。民警赶来后,把双方都带到了派出所调解,经过一番劝说,两人的情绪都平复了下来,还达成了“之后自行协商”的共识,这事儿看着也就暂时告一段落了。 可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第二天清晨,就传来了噩耗,李先生竟然选择了自缢,就这么没了性命。好好的一个人突然没了,李家家属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中,悲痛过后,他们把所有的怒火都对准了况女士,觉得是她前一天晚上的讨薪和争吵刺激到了李先生,才导致他走上绝路。 没多久,况女士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李家家属把她告上了法庭,一开口就索赔二十一万,理由很明确:是况女士的讨薪行为“刺激”了李先生,造成了他轻生的后果,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在他们看来,要是没有那晚的争执,李先生说不定还好好活着。 这事儿传开后,议论声不小。有人觉得李家可怜,毕竟人没了;也有人替况女士抱不平,她只是要回自己该得的钱,又没做什么过分的事,怎么就成了“凶手”? 法院审理的时候,把事儿捋得明明白白。 法官说,况女士讨薪是合法权利,她是劳动者,拿回自己应得的报酬,天经地义。不管是之前的电话催要,还是这次经过李先生同意后上门协商,哪怕过程中发生了争吵,这也只是民事纠纷里的正常摩擦,算不上什么过激行为,更没有法律上认定的侵权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更关键的一点是,李先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算身上背着债务,有生活压力,也该有处理矛盾、面对挫折的能力。他选择自缢,是对自己生命权的极端处分,是他自己的自主选择,跟况女士合法的讨薪行为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因果关系。 不能因为他遭遇了不幸,就把责任都推到讨薪的人身上。 至于李家说的,况女士有辱骂、抢夺物品、逼签协议等过激行为,法院查了半天,既没有证据支撑,也跟当时派出所的调解结果相悖,最后这些说法都没站住脚。 最后,法院给出了判决:驳回李先生家属的全部索赔诉求。这个结果一出来,不少人都松了口气,觉得这判决守住了底线。 要是连合法讨薪都要担上“逼死人”的风险,那以后谁还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谁弱谁有理”成了常态,那社会的公序良俗不就乱套了吗? 说到底,这事儿最让人唏嘘的是一条生命的逝去,但悲剧的根源,从来不是况女士的讨薪,而是李先生没能力处理债务压力,更没勇气面对生活的挫折。 欠薪本身就是老板的错,要是他能早点把两万块钱还给况女士,何至于闹到这步田地? 况女士这五年讨薪,受了不少委屈,最后还被人告上法庭,幸好法院还了她一个公道。这事儿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合法维权,理应受到保护。 谁都有难处,但不能把自己的选择造成的后果,赖到别人合法维权的头上。生活再难,也不能用极端方式逃避,更不能让无辜的人替自己的选择买单。 信息来源:长江云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