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四国产聚苯硫醚延续反倾销措施 商务部启动期终复审调查 2025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宣布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启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依据《反倾销条例》规定,自12月1日起,在复审调查期间继续对上述产品征收现行反倾销税。 本次复审源于国内产业申请。商务部调查显示,若终止反倾销措施,涉事国家可能继续对中国市场倾销聚苯硫醚(一种高性能工程塑料),进而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数据显示,自2020年实施反倾销税以来,国内聚苯硫醚产业投资增长37%,技术自主化率显著提升。 公告强调,复审将重点评估倾销行为延续可能性及对产业链的影响,预计于2026年11月30日前结束。调查期间,海关将维持征收6.2%-208.7%不等的反倾销税(具体税率依据原产国及企业而定)。 专家指出,此举彰显中国依法维护产业安全的决心。聚苯硫醚作为航空航天、新能源等领域的关键材料,其供应链自主可控关乎国家战略安全。本次复审既符合世贸规则,也为国内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