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请老同学吃饭,他帮我解决了女儿的工作,饭局总共花了 40000
元。我付款的时候,惊讶的发现,老同学在离开之前,他竟然还让服务员给他拿了
10 瓶茅台带走了。我当时站在收银台愣了半天,手里的账单都捏皱了。40000
元是饭钱,10 瓶茅台单算,一瓶 3000 多,又是 3
万多。我赶紧拉住服务员问,确定是王强(老同学名字)让拿的吗?
昨晚请老同学吃饭,他上周刚帮女儿把工作的事敲定了。
我特意选了家环境不错的馆子,想着好好谢谢人家,心里盘算着顶多花个两三万。
饭局上他挺热络,夹菜时总往我女儿碗里送,说“以后在单位有我呢,放心”。
结账时我往收银台走,眼瞅着服务员拎着个纸箱跟在他身后,箱子上“茅台”俩字晃得我眼睛疼。
我赶紧拦住服务员,问这是咋回事。
小姑娘说“那位先生走前提的,10瓶,说单独算”。
我捏着账单的手一下子僵了,指节硌得掌心生疼。
饭钱4万,单子上的“4”后面跟着四个“0”,像四只眼睛盯着我。
10瓶茅台单算,服务员报价格时声音不大,“3200一瓶”,可每个字都跟锤子似的砸在我耳朵里。
3200乘10,三万二。
我站在那儿,感觉周围的说话声都飘远了,就听见自己心跳得咚咚响,跟敲鼓似的。
手里的账单边缘渗着汗渍,被我捏得皱巴巴的,像团揉过的废纸。
我忍不住想,他这是把我当冤大头了?
毕竟女儿的工作是人家帮忙办的,按理说我该感激,可这额外的三万多……
家里这个月房贷刚扣过,女儿的入职体检费还没交,我工资卡上的余额连这个零头都不够。
另一种解释,或许他以为这是我们之前默认的答谢?
可我俩吃饭时只字没提带酒的事啊。
我咬咬牙,从钱包里摸出信用卡,磁条划过POS机的声音特别刺耳。
输密码时手指直抖,第三次才按对。
服务员把卡递回来,我瞥见她嘴角那抹没藏住的笑。
走出饭店时风灌进衣领,我裹紧外套,手里的购物袋勒得手心发红——里面装着他落下的打火机,还是去年同学聚会我送他的那只,黄铜壳子磨得发亮。
现在想想,当时要是拦住他问一句就好了。
可话到嘴边又咽下去,毕竟女儿的劳动合同还在人家手里攥着。
回到家老婆问花了多少,我含糊说“四万”,没敢提那十瓶茅台。
她叹了口气,说“只要孩子工作稳当,钱花了再挣”。
我坐在沙发上,看着茶几上女儿的照片,照片里她举着录取通知书笑得露出两颗小虎牙。
这三万二,就当是给孩子的前程买个安心吧。
只是以后再跟他打交道,我得先在心里把账算清楚了。
有些忙帮了是情分,可情分要是用价钱来量,就变了味。
夜挺深了,我摸出手机想给他发个信息,打字的手指悬在屏幕上,半天没按下去。
最后把手机塞回口袋,听见窗外的洒水车呜呜地开过去,水洒在地上,溅起一片细碎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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