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司法局利国司法所历经多日成功化解一起房屋租赁纠纷。
据了解,央某(化名)于2025年9月起开始向纪某(化名)承租利国镇一间铺面用于个体经营,但因经营效益较差,央某在承租一个月后萌生退租想法,但双方只是达成了房屋租赁的口头协议且并未约定每月具体租金、期限以及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就违约责任和剩余租金始终难以达成一致,由此产生纠纷,央某遂向利国司法所申请调解。
利国司法所受理调解后,立即指派专职人民调解员联系双方当事人到司法所了解基本案情。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央某认为其享有退租的权利,同时认为对方应当返还剩余的租金;但纪某认为央某中途退租,理应承担违约责任。调解员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表达诉求的权利,认真倾听并将各方意见及诉求一一记录,仔细梳理案情脉络。经梳理案情,双方均承认存在的基本事实,争议焦点在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调解员安抚好双方情绪后,开始向双方普法释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和违约责任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市场行情提出租金和违约责任承担的方案。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央某承担退租违约责任后,纪某一次性向央某退还剩余的租金3000元,双方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同时纪某当场履行了协议内容。由此困扰双方多日的房屋租赁合同矛盾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调解员温馨建议,房屋租赁要及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载明双方当事人信息和房屋地址位置、面积,并约定好租金、期限和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关于双方权利义务的内容,避免因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导致合法权益受损及难以举证等不利后果。(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太东通讯员董传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