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人员要带头敬畏法律,违者罪加一等! 2、坚决刹住司法监督程序空转,让人民群众通过正常渠道解决问题成为可能! 3、公、检、法三家独立运作,相互监督! 4、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诉讼活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