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草原云
“我们村用集体经济收益给我们办理了城乡居民集体补助,我们个人账户的钱多了,到老了领的养老钱也多了,党和政府真心为咱老百姓谋幸福。”11月13日,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白音特拉乡新建村村民王霞高兴地说。

王贵沟村举行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保推进会。
今年,新建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每人100元标准,为182名村民补助养老保险1.82万元。这是内蒙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工作的生动缩影。
2024年5月,乌兰察布市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确定察右后旗大南坊村为首个集体经济补助试点。社保部门联合“村两委”,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集体协商,制定了具体的补助方案,补助资金主要来源于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按照每人50元的标准,为符合条件的292名村民,共计补助1.46万元。
乌兰察布市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以来,探索构建“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社会资助”的多方筹资模式,织牢织密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网。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政策宣传,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全面了解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情况以及居民参保需求,有序推进补助工作。在17个试点村集体经济补助基础上持续拓展,进一步扩大集体补助的受益面,将范围扩大至28个村,惠及参保群众3901人次,累计补助金额20.86万元,实现旗县市区城乡居保集体补助全覆盖。其中,察右前旗黄旗海镇赛汉村和玫瑰营镇王贵沟村实行“多缴多补”的激励机制,有效激发参保居民“多缴费、长缴费”的内生动力和村集体“主动筹、积极补”的组织活力,充分调动了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
“集体给村民补助,大家别提有多开心了,尤其是低保特困等群体,拿到的养老金更高了。”兴和县店子镇南口村书记王志艺说。
同时,为拓宽养老保险筹资渠道,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和个人,对参保缴费人员进行资助,社会资助资金全部计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截至10月,乌兰察布市个人资助缴费2938人次,资助金额2038.53万元。
“通过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增加了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切实提高了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让参保群众享受到政策红利,增强了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乌兰察布市社保服务中心主任韩晓朴说,下一步,乌兰察布市社保部门将逐步扩大集体经济补助和社会资助覆盖范围和受益面,建立完善常态化补助机制,为促进城乡居民共同富裕、建设现代化农牧区提供有力保障。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梅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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