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野山枣,引发两万多的官司。 近日,在辽宁省朝阳市某个农村,因为一把野山枣产生纠纷,进而大打出手,山主将摘枣人推向山坡,造成上肢多处骨折,花销医疗费两万多。 9月初的一天,一个过路人路过喀左县老爷庙镇老爷庙村的一个松树林时候,看见有一些酸枣树接满了红艳艳的山枣。路人李某以为野山枣可以随便摘,便没有加思索的摘了起来。刚摘一大把的时候。一个老农民模样的人拿着镰刀赶到。说路人偷了他家的山枣,要罚款一千元。李某不服气,就摘几个山枣凭什么罚款。两个人因此吵吵起来,直至互相推搡。不想李某被推下山坡。老农民见事不好,急急忙忙用自家摩托车将李某送进医院。 经过检查,李某身体多处骨折,现在花去医药费两万多。 目前,两个人各说各的道理,至于怎么处理交给执法部门。我就觉得这事因为一把野山枣,造成了人身伤害,损失了两万多。不管责任在谁家,谁花这个钱都得不偿失。在这里奉劝大家,今后再遇到鸡毛蒜皮的小事,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不应该一言不合就动手动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