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谢法官,这笔钱到账我们公司就能正常运转了。”近日,某建筑公司工作人员致电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执行法官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评价。
2020年至2023年,某工程公司将承包的部分工程项目交由某建筑公司进行建设施工,并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待工程项目完工后,某工程公司仅支付了一部分款项,剩余15640207.59元尾款一直未付。某建筑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将某工程公司诉至法院。考虑到企业经营不易,法院优先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但约定付款期限届满后,某工程公司仍以各种借口拖延支付,某建筑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某工程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某工程企业的财产展开排查,锁定可执行财产后,采取冻结等措施,并启动财产处置流程。最终全部案款执行到位。
高效执行是玉门市人民法院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说:“我们对涉企纠纷始终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查控、优先处置、优先发款’原则,争取以更精准、更高效的执行服务,为企业发展扫清障碍。”(宋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