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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专项治理问题线索反映渠道公告

一、反映渠道

举报信箱: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收)。

提交举报时标注“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专项治理”。

二、受理范围

应急管理部门监管的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三个方面的风腐问题。

三、受理时间

2025年10月16日至202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