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映渠道
举报信箱: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收)。
提交举报时标注“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专项治理”。
二、受理范围
应急管理部门监管的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三个方面的风腐问题。
三、受理时间
2025年10月16日至2026年1月31日。
一、反映渠道
举报信箱: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收)。
提交举报时标注“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专项治理”。
二、受理范围
应急管理部门监管的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三个方面的风腐问题。
三、受理时间
2025年10月16日至202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