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于2025年10月11日向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出创业板关注函〔2025〕第9号,对该公司董事会未按规发出临时股东会通知一事表示关注。
2025年9月8日,路通视信监事会审议通过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审议罢免邱京卫、付新悦董事职务的议案。9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召集临时股东会并审议上述董事罢免的议案,但至今未发出临时股东会通知。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路通视信《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五日内发出股东会通知。深交所要求路通视信董事会说明未发出通知的具体原因、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发出通知和召开股东会的具体安排。同时,要求律师对未发出通知是否合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深交所要求路通视信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5年10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深交所提醒上市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