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成立与初期对比(1600年前后)
英国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0年。初期资本少(2万英镑),是临时性的特许公司,每次航行后结算解散,商业性质较强。
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2年。资本雄厚(70万英镑),是世界上第一个股份制公司,具有永久性。并被政府授予了军事、外交权,是一个政商军合一的殖民机构。
2. 合作破局与竞争开始
英荷最初合作打破了葡萄牙的海上垄断。
葡萄牙势力衰退后,双方立即在东方(尤其是香料贸易)展开激烈争夺。
3. 争夺焦点:香料贸易与早期冲突
香料(特别是胡椒、丁香、肉豆蔻)利润极高,是争夺的核心。
1619年西爪哇冲突:荷兰舰队击败英国舰队。双方签订条约,英国在香料贸易上受到荷兰严格限制(如丁香、肉豆蔻必须向荷兰购买,且数量受限)。
1623年“安汶事件”:荷兰人在安汶岛(今印尼)酷刑处死10名英国商人。此事件迫使英国改变东方战略,从东南亚香料群岛退出,将经营重心转向南亚(印度)。这一战略转移从长远看对英国极为有利。
4. 英国在印度的扩张
退出东南亚后,英国集中力量在印度建立并扩展了三大块殖民据点:
东海岸:1639年租地建立马德拉斯(圣乔治堡),成为科罗曼德尔海岸的统治中心。
西海岸:1661年从葡萄牙手中获得孟买作为嫁妆,并于1687年将西海岸总部从苏拉特迁至此地。
孟加拉湾地区:1698年,通过一个误会(将农民说的“Kal Kala”(昨天收割的)听成地名),以1200卢比买下土地建立了加尔各答(威廉堡)。从1700年起,这里成为统治孟加拉湾地区的中心。
5. 荷兰在印度的活动与英荷强弱易位
尽管荷兰重心在东南亚,但并未放弃在印度(主要是科罗曼德海岸)与英国竞争,进行了一些扩张和商业骚扰(如劫持英国货船)。然而,英国的力量在印度飞速发展,而荷兰的扩张相对有限,双方实力差距越来越大。
6. 最终对决与荷兰的失败
1759年,不甘失败的荷兰为恢复在印度的地位,拉拢当地统治者并从巴达维亚调兵,与英国在比德拉(Bedara)展开决战。结果荷兰陆海军均遭惨败。1781年,荷兰人最后一次反扑失败,丧失了其在印度的总部尼加帕塔姆(Negapatam)和锡兰(今斯里兰卡)的亭哥马里(Trincomalee)。虽经法国斡旋收回亭哥马里,但永远失去了在印度的大本营,标志着荷兰在印度势力的终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