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4月,天津某三甲医院。白大褂还没脱下,一把刀已经挥向诊室,一名骨科医生再也没有走出医院。
6月,山西大同某县医院。遗像进了病房,纸钱在走廊点燃。诊疗停下,医院失序。
8月,河南周口某二甲医院。没有刀,没有血。“网络医闹们”一轮轮的投诉、指责与围攻,让一名妇产科主任绝望之下从楼顶坠亡。

图:周口医闹事件后,当地医护表示抗议(图源:中青网)
这一年,刀不止一次举起,医生不止一次倒下——医闹,不再是争执,而是正在发生的悲剧。
这些悲剧不是偶然发生,而是长期存在的现实压力,这一点在历年的数据中清晰可见。2024年,检察机关统计显示,全国全年起诉伤医、扰医犯罪141人。随着各大社交媒体的发展,医闹行为不再仅限于诊室和走廊,更延伸到了网络空间,传播力更广,破坏力更大。
谁在纵容“医闹”?长期以来,对医务工作者来说,医闹难以回避。但在舆论场上,公众更容易站在“看起来更弱势”的患者一边,而忽视了医疗本身的专业性和风险。为了避免舆情失控、尽快恢复正常诊疗,不少医院只能选择妥协,花钱了事、息事宁人。
“医闹们”基于“只要治疗失败,责任一定在医院”的认知与失去亲人的悲痛情绪的叠加,使得冲突升级并为职业医闹提供了空间。
以往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规,主要规范纠纷调解与责任划分,却未对“医闹”本身进行直接规制。一些职业医闹对法律边界极为熟悉,清楚“违法行为”和“扰乱秩序但不入刑”的边界,并以此精准施压,逼迫医院让步。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医闹从个别冲突演变为可被复制的灰色链条。
真正的输家往往是医患双方。医生被逼迫让步;患者被情绪、流量和“维权生意”裹挟。理性的医疗事实和合理诉求反而难以被听见。
归根结底,医闹的问题并非医生失职,也不只是患者失控,而是长期存在的法律规定缺失,给了这些乱象生长的土壤。
山东新规:给“医闹”九条禁令针对“医闹行为”法律法规的不足,地方性法规已开始更具体的探索,山东迈出了第一步。
2025年12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简称山东《办法》),在多个关键点上实现了实质性突破。

图源:山东省卫健委网站
首先,它首次将医闹行为以清单形式明确纳入禁止范围,从侮辱、诽谤到围堵场所、焚烧纸钱、侵害医务人员等九类行为都被直接写入规章,并禁止实施。这样的处罚指引,使长期处于模糊地带的行为有了明确的法律边界与执法依据。
其次,山东《办法》明确规定,当医务人员判断自身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可以在不危及医疗安全的情况下暂时终止诊疗,这打破了过去医生现场无法拒绝或停诊的尴尬局面,为现场冲突下的当事人提供了应有的权利保障。
此外,《办法》还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入口和重点区域安检,并建立投诉管理、沟通机制和突发事件预案等制度性防线,从源头上减少冲突升级的机会。
这部法规还着手于新兴的网络乱象,把媒体与网络舆论行为纳入规范范围,要求新闻媒体报道医疗纠纷要真实客观,不得对尚未查明事实的事件进行失实报道,并对个人发表医疗纠纷相关言论提出规范要求。
如何真正的把预防、管理医闹作为制度上和法律上的创新与目标,而不是如以往般聚焦于“处理纠纷”的框架?山东《办法》不只是对已有规则的补充,更是对过去法规在现实场景中无效区的直接回应,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法治之下“闹”还“可怕”吗?在大量医闹事件中,真正棘手的并非极端暴力,而是那些医院并无明显过错、却被迫让步的纠纷。正是这些事件,长期侵蚀着医疗秩序,也成为了医闹事件得以复制的根基。
第一类典型问题,是医疗行为合法合规,却因患者死亡被“道德追责”。
在急救、重症等高风险场景中,即便诊疗流程规范、抢救措施到位,患者仍可能因疾病本身的严重性而死亡。然而在现实中,这类事件往往迅速被简化为“人没救回来就是医院的责任“。
例如2022年,在河北廊坊市霸州市人民医院开发区分院的案例:患者死亡后,家属怀疑医疗事故,在调查尚未完成前,将水晶棺抬入医院大厅,设灵堂、焚烧纸钱,并在网络平台持续发布指控内容。随后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医疗行为并不存在违规。

图源:微博
但在结果公布之前,医院已因秩序严重受扰被迫停摆,纠纷最终仍以协商方式结束。
这种结果不仅扭曲了责任认定,也向外界释放了一个错误信号——只要闹得足够激烈,就能获得补偿。
在山东新规的框架下,这类事件的处理逻辑将发生根本变化。新规把围堵、扰乱秩序等以非理性方式施压被明确列为禁止行为,医院可以依法报警处置,而不再被迫“息事宁人”,用妥协换取安宁。医闹失去了最重要的动机,纠纷将回归医学鉴定和法律程序。
第二类典型问题,是医疗纠纷尚未查清,医生却已先行“被定罪”。在一些纠纷中,家属通过现场施压与舆论制造,使医生在事实尚未查清前,已承担了严重的后果。
例如在2015年,河南周口太康县人民医院案例中:一名婴儿抢救无效死亡后,家属情绪失控,辱骂并殴打医护人员,甚至强迫护士抱着婴儿遗体在医院门口示众,急救通道一度受阻。在医学责任尚未认定之前,医院的正常运转已被严重破坏。

图源:央广网
在这样的环境中,“真相”往往来得太晚,而伤害早已形成。
而山东新规针对的,正是这种“事实未解、舆论先行”的混乱。新规明确要求,对真相未明、调查结果尚未公布的医疗纠纷,新闻媒体和个人不得作失实报道、夸大或歪曲事实。这意味着,舆论不再凌驾于调查之上,医生不必再在“事实未明”时独自承受社会审判。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下,纠纷将更有可能被公平处理,而不是由谁“声量大”来决定结局。
通过这两类典型情形可以看到,这部法规的核心意义并不在于“偏向医生”,而在于恢复规则:让责任由事实和程序决定,而不是由情绪和舆论决定。
今日的透支,明日的账单政策的完善亟不可待医闹带来的不是正义,而是医疗生态的持续恶化。当医生在诊室里首先考虑的是自保而非救治,当医院在每一次纠纷中优先考虑的是“如何不被闹”,最终受损的,将是所有普通人的医疗安全和治疗前景。
山东《办法》勇敢踏出的第一步,清晰地指明了方向,打破“闹有收益”的现象。
单一地区的法规不能解决全国医闹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更多类似的制度跟进是未来的努力方向,也需要更多地区和省份出台相关的法规。要让法律来保证面对医疗纠纷时,医闹不再是一条低成本、高回报的路径,而是让纠纷回归专业、理性和法治的轨道。
只有这样,医生才能安心救人,患者才能真正得到应有的尊重与保护。

图源:CMT
文献参考
[1]https://www.spp.gov.cn/spp/2025qglh/202503/t20250310_689425.shtml
[2]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394520.html
[3]https://m.gmw.cn/2024-09/18/content_1303850795.htm
[4]https://news.china.com/socialgd/10000169/20250703/48550246_all.html
[5]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39670856552710184&wfr=spider&for=pc
[6]https://news.sohu.com/a/892781316_122289822
[7]https://news.cnr.cn/native/gd/20150930/t20150930_520022549.shtml[8]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flfg/dfxgz/202601/t20260108_4886785.html
来源:医学论坛网
编辑:田博翔
审核:梨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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