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则惊人消息。1月3日,辽宁女子孙某因生活压力竟欲自杀,做出惊人之举。她将事先购买的30升汽油拿到东港市家中,在卫生间地面与洗衣机上倾倒汽油并点燃。火势虽经邻居发现后被她扑灭,但后果极其严重。燃烧的汽油流入下水管道,致使同单元多家住户下水道口及马桶崩开,单元门口多处下水道井盖、井圈爆裂。要知道,该居民楼还装有天然气管道且多户使用天然气,情况万分危急。最终,孙某因这一危险行为犯放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生活压力固然沉重,但如此冲动的行为险些酿成大祸,不仅危及自身,更威胁到众多邻里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一事件引发我们深刻思考,面对生活困境,我们应如何正确应对,而不是采取极端危险的方式,给社会带来巨大隐患。这判决太对了 每天分享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