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也要讹得倾家荡产?”山东,老人意外摔倒在大街上,因怕被缠上路人只敢远观无一人上去搀扶,最后还是一位好心司机拨打了120,没成想,老人的女儿竟猪八戒倒打一耙,将当日走过的路人连带好心司机全都给告了,要求他们为父亲的死买单,索赔14万元! (信息来源:胡律师民商法 回顾 老人摔倒无人扶最终死亡,家属将路人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老话说,雁过拔毛,雁过留声,今天的故事可真是让人开了眼了。 一大早,73岁的于大爷照常来公园遛弯,别看头发白了,但他却有一颗不服老的心,每天都会准点出现在楼下,也许是今天有些太累了,上台阶时,一个不小心踩空了。 下一秒,重重摔在了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彼时正值上班高峰期,不时有年轻人从旁边走过,但大伙只是小心瞥一眼,然后迅速闪开,生怕被老人给喊住。 而这全部得益于近年来,闹得满城风雨的“讹诈事件”,一些老年人专一喜欢碰瓷,导致社会上对于此等现象人人避之不及。 就这样,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就爱于大爷叫天天不应,叫地地无门时,一辆汽车恰好路过,车内的司机于心不忍,掏出手机拨打了120。 等到急救人员抵达现场后,让人不寒而栗的一幕出现了,由于正好磕到了脑袋,再加上长时间没有止血,老人现在已经濒临死亡。 尽管医生护士全力抢救,还是没能把于大爷从鬼门关拉回来。 等到女儿哭着来到父亲的尸体前时,无意间了解了当天发生的一切,她连忙调取了周围的监控视频。 画面显示,在老人痛苦呻吟的时候,路人们冷漠的走开,没有一个愿意搭救! “凭什么,我爸爸生命在流逝,他们却懒得伸手!” 怀着愤怒,女人将当天经过的路人全都告上了法庭,甚至包括那名好心司机,在她看来,这些人是杀死父亲的“罪魁祸首”! 那么问题来了,针对这起纠纷,法院又会如何判决呢? 根据《民法典》中做出的规定,当一个人受到生命威胁时,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个人应当提供救援。 具体到现实生活中,类似于父母对孩子的监护,保护,以及警察、医生此类特殊职业,也有责任对需要救援的人伸出援手。 至于路人们,说句不好听的,搭把手是情谊,默默走开也无可厚非,因为他们既不是警察也不是医护人员,一方面缺乏相关的专业手段,另一方面和被救人非亲非故,在法律上无需必须提供救援服务。 最终,法庭驳回了于大爷女儿的索赔要求,认为当日的路人们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回归到本案中,关键点就在于大家对“搀扶老人”已经产生了本能的阴影,因为稍有不慎被讹上,轻则倾家荡产,严重的恐怕还要以死证明清白,这些都是有前车之鉴的。 对此,我不禁感到唏嘘,要知道作为礼仪之邦,早在2000多年前,古人们便高唱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一个文明的社会,需要互相帮衬互相体谅,尤其是在对待老人上,需要年轻人的关心与爱护。 然而,某些宵小、利欲熏心之辈,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公然挑衅道德,钻法律的漏洞向施救者索取巨额赔偿,导致现在“扶不扶”已经成了一个问号,甚至还登上了春晚舞台,成为大众争议的热点。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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