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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乌粉误当胡椒,员工误投致老板死亡,为何死者担主要责任?

店主被员工误投毒药毒死,却担70%责任?最近,一按摩店店主被员工误将剧毒生乌粉当黑胡椒加进饺子馅,食用后中毒身亡,法院却

店主被员工误投毒药毒死,却担70%责任?最近,一按摩店店主被员工误将剧毒生乌粉当黑胡椒加进饺子馅,食用后中毒身亡,法院却判死者自己承担70%的主要责任。

大家好,我是周兆成,这个案件的结果网友称是戏剧性反转,今天我们来聊聊本案受害者到底冤不冤?

首先得明确,这起悲剧的根源,其实是死者邓某自己埋下的。生乌粉可不是普通调料,它含有的乌头碱是剧毒物质,口服0.2毫克就会中毒,3-5毫克就能致死,还被《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严格管控,必须凭许可购买,更要单独密封存放、明确标注“剧毒”,严禁与食品调料混放。可作为推拿店经营者,同时还是具备医学背景的从业者,邓某却把这致命药材随便放在调料区,完全没做隔离防护,直接给员工的“误拿误用”创造了条件,其实这就像把炸弹混在烟花里,出事只是时间问题,从法律上讲,这属于安全保障义务缺失。

更关键的是,邓某的医学背景让他的过错更突出。一般人可能不懂生乌粉的毒性,但他作为懂医的人,中毒后本该第一时间采取专业救治措施,可他不仅没及时就医,还强撑着给顾客按摩了45分钟。要知道,乌头碱会攻击心脏和神经系统,肢体活动会加速毒素扩散,这直接延误了最关键的2小时黄金抢救期。如果他能及时停止活动、拨打急救电话,或许就能保住性命。这种“明知风险却放任损害扩大”的行为,法律上会认定为存在过错,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再看另外两名责任人的责任划分,也能反过来印证邓某的过错之大。员工贺某误投粉末,直接引发中毒,承担20%责任,这是对其操作过失的追责。而邓某的师傅、专业医师陈某,同样明知是乌头碱中毒,却不建议送医,反而提议喝姜汤“解毒”,间接导致救治延误,承担10%责任。两者的过错加起来才30%,远不及邓某自身的过错程度。从本案可以看出,法律讲究过错责任原则,谁的过错是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谁就该承担主要责任,这和谁是受害者其实没有必然关联。

可能有人会质疑“受害者怎么还要担主要责任”,但法律评判责任的核心从不是“谁受伤谁有理”,而是“谁的行为导致了损害”。邓某作为剧毒药品的持有者、店铺的管理者,既没履行安全存放的义务,又因自身专业背景的疏忽延误了救治,他的两大过错决定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和走向。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人敲响警钟,剧毒物品必须单独密封存放、明确标识,绝不能与食品混放;遇到疑似中毒情况,第一时间送医是唯一选择,偏方只会延误病情。尤其是经营者和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更要尽到比普通人更高的安全注意义务。法律不会因为你是受害者,就忽视你自身的重大过错,安全责任面前,没有“侥幸”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