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避寒
编辑|避涵
纽约时间11月2日,第81届联大就国际刑事法院年度报告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结果出来是93票赞成、13票反对、36票弃权。
中国投了弃权票,美国、俄罗斯、以色列这一批则直接按下反对键。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孙磊随后在一般性辩论上发言,一口气把海牙这家法院身上最扎眼的几处
毛病摆到了台面上。
一张弃权票
很多人看到"弃权"两个字,第一反应是中方态度模糊、不想表态。
其实恰恰相反,孙磊在辩论里用了很大篇幅先肯定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的价值,专门提到80年前的东京审判和纽伦堡审判,说那两场审判用严格的程序、扎实的证据、坚实的法理,给国际刑法打下了地基。
这段话是中方立场的锚点——我们支持用法治去追究最严重的国际罪行,这个根本立场从来没变过。
但紧接着,话锋就转了。孙磊明说,国际刑事法院在成立的时候没解决好的那些老问题,这几年反而越来越突出。
管辖权怎么划、同非缔约国的关系怎么处、国家元首的管辖豁免怎么办,这几块都是硬骨头,法院啃得不干净,国际社会的质疑就跟着上来了。
所以这张弃权票的含义非常清楚,中方不否认ICC存在的价值,但也绝不为它现在的做法背书。既不像美国那样直接掀桌子投反对,也不像那些赞成国一样给法院递话筒。
弃权,是一种有态度的中间姿态,是对法院发出的一个明确信号——不是不支持国际刑事司法,而是不支持你们现在这种干法。
值得注意的还有一个细节:孙磊是以"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身份出席并正式发言的。中方全程参与了《罗马规约》谈判,对这家法院的建立过程了如指掌。
这种发言不是局外人的批评,而是一个深度参与者在拉清单。在外交场合,这个身份背书本身就说明中方把这次表态当成了一次正式的立场宣示,不是随口说说。
中方当庭列出的"两宗罪"
孙磊在发言里面用了一个很重的判断——"法院自身政治化和双重标准"引发质疑。这就是中方给ICC列出的"两宗罪"。
第一宗罪:政治化。
这话听起来抽象,但落到实处非常具体。一家司法机构,本该讲事实、讲法律、讲程序,哪里出了严重国际罪行就追到哪里,不应该看菜下饭。
可现实是,ICC的调查和起诉记录呈现出明显的地域偏向。
乍得政府7月宣布退出的时候就把账算得清清楚楚——法院成立以来启动的13项调查里面,9项涉及非洲国家;羁押的7个人里面,6个因为非洲案件被起诉。
至于世界其他地区启动的那4项调查,乍得的声明说"未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这是一个成员国自己列出来的数据,不是外人在泼脏水。
第二宗罪:双重标准。
这一点孙磊讲得更直白,他明确提出,中方不认同国际刑事法院在安理会移交情势之外管辖非缔约国国民。法院的管辖权是从哪里来的?是主权国家授权来的。
一个国家都没加入《罗马规约》,法院凭什么跨过它的同意去管它的国民?这违背的是最基本的国家主权原则,也不符合条约法的基本道理。
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法院还在不断"自我扩权"——国家已经退出规约了,法院还继续行使管辖权。犯罪行为只有一部分要素发生在缔约国领土上,法院也要伸手。
这种做法把司法活动变成了可以随意伸缩的工具,自然会招来反弹。
孙磊特别点到,法院在有关国家退出《罗马规约》后仍继续行使管辖权,这个做法在法律上本身就存在争议。
从条约法的基本原理看,国家退出缔约资格,它对该条约的义务就随之终止。继续对退出国主张管辖,不管法院拿出怎样的解释,给外界传递的信号都很明确——法院对自己认定的"管辖"比对成员国意愿更在乎。
而且这种做法在实践层面也走不通,一个已经退出的国家根本没有义务配合调查,法院的命令对它来说形同废纸。自己给自己设置一个执行不了的权力,只会进一步损耗公信力。
除了这两宗罪,中方还点了一个更敏感的议题——国家元首的管辖豁免。
孙磊搬出了《罗马规约》自己的第27条和第98条,说第27条的规定只对缔约国有约束力,不能改变缔约国在条约法或者习惯国际法下对第三国负的义务。
换句话说,法院想让一个国家去抓另一个非缔约国的元首,这是在让别人违反国际法,本身就不合规。这段话的指向性非常明确,不用点名,大家也听得出在说什么。
退群的国家越来越多
今年以来,退出《罗马规约》的名单像滚雪球一样在变长。
委内瑞拉去年底就通过了撤销批准的法案,今年正式通报联合国。乍得紧跟着,7月下旬向联合国秘书长发出退出通报,理由是ICC履职"成效有限且标准不一"、存在"不可否认的选择性"。
匈牙利那边原本去年也宣布退出,这个事情本来要在今年6月生效,后来匈牙利换届,新政府5月撤销了退出决定。但这个短暂的回摆改变不了大趋势——越来越多的国家对这家法院投了不信任票。
非洲问题是ICC历史上的一道深刻伤疤。
多年来,非洲联盟内部对ICC的不满持续积累,核心的控诉是这样的:这家自称代表全人类追求正义的法院,实际上把非洲当成了主要的执法对象,而当冲突和严重罪行发生在其他地区时,法院的反应迟钝,有时几乎缺席。
这种感受不是个别国家的情绪化表达,而是多年积累下来的集体判断。乍得把这个问题直接写进退出声明,是把非洲深藏已久的委屈公开摆上了台面。
在这个背景下再看孙磊那句"多个缔约国宣布退出《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这句话的分量就出来了。
这不是中方在煽风点火,而是在陈述一个正在发生的客观事实。作为非缔约国,中国提醒的是:你们成员国自己都在用脚投票了,法院还不反思吗?
与此同时,美国这边施加的压力也没停。
美国司法部7月正式致信ICC院长赤根智子,拒绝承认法院对美国人的司法管辖权,还宣布不会配合任何调查、询问、传唤或起诉程序。
更早的时候,美国就对ICC相关人员动用了制裁。这次联大会议上,赤根智子甚至没法亲自到现场作报告,是通过视频连线汇报的,原因就是她本人在被制裁名单上。
这幅画面背后,折射的是ICC与某些大国之间关系的高度紧张。
赤根智子在联大报告中明确说,法院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制裁和施压,但将继续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
话说得硬,但硬撑能到几时,取决于还有多少成员国愿意实质性地给她撑腰,而不仅仅是在投票时投一张赞成票就算完事。
还有一件事值得一提。
前任检察官卡里姆·汗7月份被成员国投票罢免,理由是"严重不当行为和严重失职"。这位检察官当年主导了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发出的逮捕令,自然成了某些国家的眼中钉。
他的落马究竟是不是完全因为那起性侵指控,外界有不同的看法,但法院高层出现这样的震荡,无论如何都会削弱公众对这家机构的信任。
弃权票不等于冷眼旁观
有一种误读需要澄清:中方投弃权票,是不是意味着中国跟美国、俄罗斯、以色列站在了一边?答案是否定的。
看看反对票的国家名单就知道,反对票是把这个决议直接否掉的意思,是对ICC存在合法性的否认,中方不是这个立场。中方不否认ICC在惩治严重国际罪行方面应该发挥作用,只是认为它现在的做法出了偏差,需要改。
孙磊在发言最后说的一段话,把中方的建设性态度交代得很清楚——中方全程参与过《罗马规约》的谈判,一贯主张法院应该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全面、善意地解释《罗马规约》和一般国际法,严格遵循补充性原则和国际合作原则。
这不是站在局外看热闹,而是以一个长期参与者的身份给法院开药方。药方其实就三味:别搞政治化,别搞双重标准,别越权。
中方给出的改进方向也很具体。
一是回归补充性原则,国家司法有能力处理的,法院就不应该越俎代庖。
二是尊重国家主权,管辖权的边界要讲清楚、守得住。
三是正视退出潮背后的真问题,成员国不是无缘无故跑路的,法院得照照镜子。
孙磊用了一句话总结:各方对法院的不同立场已经充分表明,法院履职必须充分尊重各国国家主权。中方期待国际刑事法院能够有效回应各国合理关切,认真审视自身运作中的问题与教训,以实际行动为国际法治作贡献。
这番话说得克制,但意思很硬,不改,谁都救不了你。
国际刑事司法这条路,不能就此走偏
国际刑事司法事业本来是人类用法治守护和平的一个共同追求。从纽伦堡到东京,从前南国际刑庭到卢旺达国际刑庭,再到今天的国际刑事法院,这条路走了80年,来之不易。
正因为来之不易,才更不能让它变成大国操纵的工具,也不能让它变成只敢对小国动刀的"软柿子裁判"。
中方这次用一张弃权票加一份发言,把态度摆得明明白白——我们要的是一个真正独立、公正、有公信力的国际刑事司法体系,不是一个被政治驯化、被双重标准腐蚀的机构。
真正的难题在于,ICC的改革不是靠法院自己单方面喊喊口号就能完成的。
《罗马规约》是多方谈判的产物,要对任何实质性条款作出修改,需要缔约国大会启动修约程序,这本身就费时费力。
更麻烦的是,各方对于"该怎么改"并没有统一答案。
非洲国家希望缩小法院对本地区案件的关注密度,部分国家希望明确国家元首豁免问题,另一些国家则担心任何方向的松动都会给战争罪行的肇事者留下空隙,这些关切之间并不总能找到让所有人满意的交集。
这正是ICC眼下困局最难化解的地方。
从目前的形势看,围绕ICC的争议不会随着这次联大表决结束。退出的国家可能还会增加,大国之间的角力也还会继续,法院自己内部也会面临更多考验。
一家国际司法机构如果不能赢得国际社会的信任,它存在的意义就要被打上问号。
孙磊的那句话说得挺到位:以实际行动为国际法治作出贡献。贡献从哪里来?从正视问题、改掉毛病、回到初心开始。
本文核心事实参考以下权威媒体公开报道:
1. 新华社:《中方:国际刑事法院应防止不当扩大管辖权》,2026年11月3日
2. 观察者网转新华社:《中方:国际刑事法院应予认真反思》,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