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员工,李女士在公司履行了人事职责之外,还承担了一些额外的费用垫付和报销任务。根据所提供的信息,公司存在一些经营和股东之间的纠纷,这导致了一系列问题,包括未报销的费用和拖欠的工资。
在这种情况下,李女士感到委屈并期望公司能够解决相关问题。她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并希望尽快收回报销款项。然而,大股东表示需要核实具体数字,并指出公司之前的经营是由小股东和李女士负责的。小股东则表示自己只负责部分业务,而大股东是设计师,专注于技术工作。
从员工的角度来看,股东之间的纠纷不应该让员工承担损失。员工李女士已经通过劳动仲裁寻求解决工资问题。作为这个情况的一部分,整个公司的财务状况正在第三方审计过程中。由于股东有责任承担,员工垫付大量资金的合理性值得质疑。
在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下,雇主有义务按时支付员工的工资和报销费用。如果李女士的权益没有得到保护,她可以持续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些争议。最终的解决方案需要双方股东达成一致,并确保所有员工的利益得到公正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