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舒兰市人民法院的调解室里,然而空气中弥漫的凝重气息、双方当事人紧绷的神情,却悄然打破了这丝宁静。
“生意赔了,这笔欠款像块大石头压得我喘不过气,催债电话更是没断过……”借款人赵先生的话语里满是焦虑与无助。
对面的银行代表孙经理同样面露难色:“批量逾期欠款收不回,既影响资金流转,也没法对储户交代。”
一边是创业者遭遇困境、无力偿债的窘迫,一边是银行与万千储户的合法权益亟待保障,如何在法理与情理间找到平衡点,成了摆在调解团队面前的关键课题。
从“被动审案”到“主动破局”,打造示范裁判强引擎
和赵先生有同样遭遇的还有22名借款人,他们中既有创业失败的个体户,也有因意外事故陷入经济困境的普通市民。
“批量金融纠纷看似案情相似,实则每个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逾期原因都不同,若直接集中立案审理,无法从根源化解矛盾解纷。”舒兰法院立案庭庭长表示。
而采取调解方式,则可以结合不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逾期原因等针对性施策,实现债权的快速回收。
为确保调解工作有据可依,舒兰法院探索出“示范裁判引路+类案集中化解”的工作思路。
“先通过示范案例把法理说透、把标准亮明,后续同类案件的调解就有了‘参照物’,当事人更容易打消疑虑、达成共识。”承办法官介绍道。
舒兰法院从23起案件中精心选取了3起案情典型、争议焦点突出的案件作为示范案例,由经验丰富的调解团队提前梳理法律适用要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金融借款合同相关条款,明确借款人还款义务、银行合理催收边界等核心问题,形成清晰的示范裁判指引。
从“单兵作战”到“协同共治”,织密纠纷化解全域网
破解批量金融纠纷,单靠法院之力远远不够。舒兰法院迅速联合舒兰市综治中心组建专项调解团队,形成“法院主导+综治协同”的联动机制,将司法权威与基层治理优势有机融合。
综治中心充分发挥其贴近一线的信息优势,依托社区网格力量,对23名借款人的家庭状况、收入来源、逾期原因等关键信息逐一摸排核实,让调解团队精准掌握每一位借款人的实际困境,为后续开展针对性调解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做实准备工作后,调解团队按借款人职业类型、逾期金额分类,组织3场类案现场调解会,变逐个攻坚为批量化解。
“欠款到期未还,银行催收合理合法。”
“金融借款合同受法律保护,但也要考虑借款人的实际困难。”
在集中调解会上,法院调解员以此前梳理的3起示范案例为参照,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金融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向双方当事人逐条解读权利义务,把法理讲得透彻、把权责分得清晰。综治中心调解员则从信用建设、社会和谐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针对不同借款人的情况,调解团队创新推出“分期还款+利息减免”定制化方案:对经营遇困的借款人,延长还款期限至1-3年;对因意外事故逾期的,协调银行减免部分逾期利息。
当最后一名借款人仔细阅读完“分期还款+利息减免”的定制条款,确认无异议后落笔签字,23名借款人全部当场完成调解协议签订。银行代表孙经理拿起一份协议仔细核对,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没想到能这么顺利达成一致,既保障我们能够收回资金,也维护了我们与客户的关系。”
从“僵持对立”到“双赢共赢”,奏响司法为民时代曲
这场创新模式下的纠纷化解,取得了多方共赢的良好成效:银行在一个月内收回首期欠款86万余元,有效缓解了资金压力,23名借款人摆脱了债务困境,获得了恢复生产生活的机会,法院通过先行调解减少了23起案件的审理流程,节约司法资源约40%,平均每起案件化解时间较常规诉讼缩短80%。
“有了这个缓冲期,我就能慢慢把生意做起来,再也不用整天提心吊胆怕上黑名单了。”赵先生终于松了口气,他与银行约定分18期偿还剩余欠款,银行则减免其30%的逾期利息。
李女士的餐饮生意也重回正轨,她感慨道:“调解员既帮银行说话,也替我们考虑,这样的调解结果我们心服口服!”
“以前催收靠电话、靠发函、靠审理程序,不仅效果差,还容易引发矛盾。现在有法院和综治中心介入,既维护了我们的权益,也改善了客户关系。”孙经理表示,目前银行已将这种联动调解模式纳入日常风险处置流程,主动与法院对接化解潜在纠纷。
目前,舒兰法院已在舒兰市综治中心设立“金融纠纷调解窗口”,派驻专职法官常态化开展调解指导、司法确认等工作,并与辖区3家银行建立批量纠纷预警机制。下一步,舒兰法院将继续深化“示范裁判+类案调解”机制,加强金融法律知识普及,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发生,让司法温度与办案效率并存,为辖区金融秩序稳定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