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辩证法的基本核心理论,就是空间和时间。离开了“空间”与“时间”,辩证法就失去了其现实根基,沦为脱离实际、任意曲解的诡辩法。空间提供了事物存在与运动的场所,时间则构成了变化与发展的过程,二者共同构成了辩证法观察和分析现实世界的基本维度。古今中外,历史上战争与政治中的妥协策略,往往都是以空间上的退让或领土上的损失,换取时间上的喘息、发展或反击的机会。
中国古代事例很多,春秋战国时期尤为典型。越王勾践战败后屈身事吴,卧薪尝胆,实则是以暂时的屈服和国土之损(空间),换取复国准备的时间;吴王夫差初胜越国后急于北上争霸,忽视心腹之患,最终导致局势逆转,其间空间与时间的转换博弈尤为明显。所谓“十年忍薅,十年磨剑”,正是这种以空间换时间的生动写照。
自清朝末年至民国时期,此类策略亦反复上演。袁世凯为巩固权力,不惜接受“二十一条”,以国家主权(空间)换取其个人及政权存续的时间;蒋介石在抗日初期提出“攘外必先安内”,意图以部分战略收缩和土地丧失(空间)换取整合内部、清除异己的时间;汪伪政府实施的绥靖政策,更是以牺牲国土与主权为代价,企图在夹缝中维持其存在的时间。
至于历史对这些人物与事件的评价,则往往遵循“成王败寇”的逻辑。——“王侯”与“寇贼”是属性上的对立,“成”与“败”则是他们行为结果的对立,而“者”字标志着他们各自所属群体的统一性,这正符合“对立统一规律”;“成者王侯,败者贼寇”不仅是对立,更体现出随着成败转变,其社会地位与历史评价(即事物的质)发生根本变化,这符合“质量互变规律”;同时,这一判断本身也包含对历史人物原有行为的重新肯定或否定,成败一旦落定,历史评价也随之翻转,形成新一轮的否定,因而也契合“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辩证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