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从事建筑外墙施工的张先生,在投保意外险时将职业填写为“普通文职人员”,未如实告知高危职业属性。2025年1月,张先生在施工中意外坠落受伤,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险理赔。保险公司核查发现其实际职业与投保职业不符,且该职业属于意外险拒保类别,遂作出解除合同、拒绝赔付的决定。
案件分析
职业类别是保险公司核算意外险风险、确定承保范围的重要依据,高危职业发生意外的概率远高于普通职业,保险公司对高危职业通常会提高保费或不予承保。张先生故意隐瞒实际职业,属于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风险提示
投保意外险、寿险等险种时,务必按照实际工作内容准确填写职业类别,若职业发生变动,应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申请变更。切勿为顺利投保刻意降低职业风险等级,否则发生保险事故后,将因职业信息不符面临理赔被拒的风险,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