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小区,免不了和物业打交道。很多业主遇到服务差、乱收费,第一反应就是吵架、抱怨,要么就是直接拒交物业费,最后往往闹得两败俱伤,问题还得不到解决。
现实里不少人不知道,法律早就给了业主监督物业的权利。不用吵,不用闹,抓住三个关键问题,直接问到物业的软肋上,就能把很多矛盾摊开来讲清楚。这不是什么民间偏方,是《民法典》明确赋予每一位业主的知情权,物业没有权利回避、搪塞 。
第一个问题:小区公共收益的完整收支账目,请拿出来公示
很多人每天进出小区,电梯广告、单元门口的海报、道闸上的商业宣传、快递柜、充电桩进场费,还有对外出租的公共车位,这些产生的钱,并不是物业的收入。
按照法律规定,这些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扣除合理运营成本之后,剩余全部归业主所有,可以用来补充维修资金,也可以经业主大会同意,用于小区改造、公共设施升级 。
现实中,大量小区的公共收益是一笔糊涂账。有的物业收了广告、停车租金,从来不会主动公示;有的只简单贴一张笼统的数字,没有合同、没有流水,看不出钱到底收了多少,花到哪里去了。个别物业撤场的时候,直接带走这笔收益,不移交账目,给后续小区管理留下很大麻烦 。
不少业主会觉得,这点广告费不多,没必要较真。可一个千户规模的小区,一年的电梯广告、停车对外出租的收益,往往能达到几十万。日积月累,这是一笔不小的公共资产。
遇到这种情况,不要只口头随口问问。可以直接向物业提出:请把小区公共区域全部经营项目的台账拿出来,每一笔收入、每一笔支出,对应的合同、票据,全部公示给业主查看。
《民法典》第943条写得很清楚,物业服务人,必须定期公开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情况,还要向业主大会、业委会报告 。如果物业找各种理由推脱,说账目不方便看、属于商业秘密,这是站不住脚的。多地法院的判例已经明确,公共收益相关的合同、凭证,业主有权查阅,物业不能拿商业秘密当挡箭牌 。
如果物业拒不配合公示,业主可以收集好沟通记录,向街道办、住建局物业监管部门反映,也可以拨打12345政务热线进行投诉。现在很多地方都在开展物业领域专项整治,重点就是查处侵占、隐瞒公共收益的行为 。
第二个问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一笔使用明细请出示
买房的时候,几乎所有业主都交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这笔钱,通俗讲就是小区的“养老钱”,专门用来维修更新小区公共设施,比如电梯、屋面防水、消防设备、公共管网。钱是全体业主的,物业只是代为管理,没有随意动用的权力 。
现实当中,维修资金的乱象并不少见。有的小区没有经过业主表决,就直接申请动用维修资金;有的申报材料存在问题,甚至出现伪造业主签名的情况;还有的项目报价虚高,明明小修小补就能解决,却申报大额维修资金,把业主的钱花得不明不白 。
不少业主一辈子都没查过自家小区维修资金的使用记录,直到小区要大修,才发现这笔钱已经被花出去不少。
遇到疑问,业主完全可以向物业提出:小区过往动用过多少次维修资金?每一笔的申请理由、施工合同、付款票据、完工验收报告,全部拿出来,我要查阅。
正常来说,动用维修资金,要走法定表决流程,紧急维修走应急程序也必须符合条件,不能随意套用。每一笔支出,都要有完整档案留存。如果物业拿不出完整的材料,就说明资金使用的程序很可能存在违规。
业主自己也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当地住建部门的维修资金管理窗口,查询本小区维修资金的整体使用记录,核对资金流向。如果发现存在虚假申报、虚增费用的情况,可以向主管部门举报,要求核查处理 。
这里也要提醒大家,维修资金不是想动用就动用。自家房屋内部漏水、自家的门窗损坏,属于业主个人的专有部分,是不能动用公共维修资金的。
第三个问题:对照物业服务合同,你们的服务做到约定标准了吗?
很多业主和物业的矛盾,根源就在于:物业按时催缴物业费,但是对应的服务却大打折扣。楼道垃圾长时间不清理,安保人员经常脱岗,消防设备长期不检修,电梯维保敷衍了事,小区公共设施坏了迟迟不修。
很多人会直接选择不交物业费,但这种做法其实有风险。法律上,物业费和物业服务质量,不能简单直接划等号,贸然拒交,很容易被物业起诉,反而陷入被动。
正确的做法,就是拿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说话。这份合同,就是物业的工作说明书,里面写清楚了保洁、安保、绿化、设施维护的服务标准。
可以直接问物业:请拿出我们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逐条说明,哪些服务达到了合同约定标准,哪些没有做到。服务达不到约定标准,对应的物业费该怎么核算。
物业本质上是服务单位,不是小区的管理者。业主交物业费,是购买对应的服务。如果物业服务存在明显瑕疵,业主可以拍照、录像,保存聊天记录、现场证据,把服务不达标的事实固定下来。后续在调解或者司法处理当中,可以以此主张物业费酌情减免,而不是简单粗暴直接拒缴物业费。
现实中,很多物业只强调业主的缴费义务,却回避自己的服务义务。很多业主家里存着这份合同,却从来没有仔细看过。不妨抽空翻出来看一看,哪些是物业该做的,哪些是不该由业主承担的,心里做到有数。
维权过程里,几个非常关键的现实提醒
第一,沟通尽量留存书面证据。微信文字沟通、书面申请,不要只靠口头争吵。口头争执没有留存,后续投诉、维权的时候很难作为依据。
第二,不要被小恩小惠带偏。有的物业面对业主的质疑,会用减免几个月停车费、免部分物业费来安抚,试图让业主放弃核对账目、追究问题。业主要分清,个人的小利益,和全体业主的公共权益,不能混为一谈。
第三,物业没有权力停水停电催缴物业费。不管双方有什么纠纷,物业用断水断电、锁门禁的方式逼迫业主缴费,本身属于违法行为,遇到这种情况,同样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
第四,维权不是一定要打官司。大部分问题,通过街道办、社区、住建部门调解就可以解决。如果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也可以联合多名业主代表,共同提出诉求,集体发声往往比单个人维权更有力量。
当然,我们也要客观看待。物业行业参差不齐,有认真履职的企业,也有管理混乱的企业。维权的目的,不是要把物业赶走,而是督促对方履行该尽的责任,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结尾总结与思考
小区是大家共同生活的地方,公共收益、维修资金、物业服务,每一件事都和家家户户的切身利益挂钩。很多业主不是不想维权,而是不清楚自己拥有哪些权利,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口,只能默默忍受。
法律条文摆在那里,但权利不会自己上门。想要维护自身权益,不能只靠抱怨,要学会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去监督。
同时也要明白,小区治理从来不是单方面的事情。物业要守好服务本分,业主也要主动参与小区公共事务。如果多数业主都漠不关心,就算法律规定再完善,很多问题依旧很难落地。
一个好的居住环境,既需要物业尽责履职,也离不开业主的监督与参与。懂得守住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够真正拥有舒心安稳的居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