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老挝公安机关通报,2026年1月15日,万象省人民法院对两名中国籍被告作出一审判决,罪名涉及非法持有枪支及毒品犯罪。
一、非法持枪并持有冰毒,被判14年被告陈某(39岁,中国籍),从事经商活动,居住于万象西扩达邦县。该男子于2020年9月2日被警方依法拘留,涉嫌非法持有枪械以及非法持有冰毒。
万象省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其罪名成立,依法判处:
有期徒刑14年
罚款1.08亿基普(约3万5人民币)
二、持有违禁品126粒,被判5年另一名被告包某(34岁,中国籍),从事劳务工作,居住于万象其于2021年3月10日被警方拘留,查获违禁品(甲基苯丙胺)126粒。
法院认定其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
有期徒刑5年
罚款1000万基普(约3200人民币)

老挝司法机关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枪支与毒品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不论国籍,一律依法处理,维护社会治安与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