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被称为"最会讲故事的人",下手从不留情。
他写人性,像外科医生做解剖,一刀下去,皮是皮,肉是肉。
而斯特里克兰这个角色,被他剖得最狠。
这男人坏吗?
坏透了。
自私、冷血、不负责任。17年婚姻说扔就扔,救命恩人的老婆说睡就睡,睡完又把人逼到自杀。最后流落南太平洋荒岛,死于麻风病,尸体都烂在那间破草屋里。
妥妥的人渣标配。
可奇怪的是,一百多年来,无数人把他当成追逐理想的偶像。
凭什么?
就凭他身上那个可怕的东西——极度坦诚。
他不装,不演,不给自己找任何借口。
他要什么就去要,想做什么就去做,像一头野兽,眼睛里只有猎物,没有道德。
这种坦诚,直接把所有人的虚伪照得无处遁形。
这才是最让人害怕的地方。
01 艾米:17年的体面,抵不过一张字条
斯特里克兰生命里第一个女人,是他妻子艾米。
在外人眼里,这女人活得漂亮。丈夫是证券经纪人,收入稳定;
她在家搞文学沙龙,结交文人雅士,家里收拾得精致体面。
至于她丈夫?
"非常无聊,对文学艺术毫无兴趣"——艾米自己说的。
说白了,在她眼里,这个男人就是个ATM机,负责往家里叼钱,维持她优雅的贵妇人设。
结婚17年后,ATM机突然跑了。
那天斯特里克兰从伦敦去了巴黎,只留下一张字条,大意是:
晚饭准备好了,我不回来了。
所有人都以为他跟女人私奔了。
艾米也这么想,甚至说:
"如果他是跟女人跑的,我就原谅他。那是人之常情。"
结果真相传来——没有女人,他只是去画画。
艾米当场崩溃。
为什么?
因为输给另一个女人,那是道德问题,她可以站在受害者的位置上指责;
但输给丈夫的梦想,意味着她这17年的付出、她苦心经营的一切,在他眼里一文不值。
更讽刺的是,很多年前,这个男人曾说自己想学画画。
艾米的反应是什么?嗤之以鼻,觉得他没那天赋。
毛姆在这本书里写过一句话:
"我不知道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
艾米后来的"原谅",究竟是爱,还是怕被议论?
恐怕她自己都说不清。
02 布兰奇:她用命去赌的爱情,人家只是欲望
斯特里克兰生命里的第二个女人,是朋友的老婆。
那时候他在巴黎穷得快死了,被一个叫施特略夫的画家救回家。施特略夫是个烂好人,把斯特里克兰当天才供着,倾家荡产地照顾他。
但他妻子布兰奇从一开始就害怕:"让他进来,这个家会遭殃的。"
女人有时候直觉准得吓人。
在照顾斯特里克兰的日子里,布兰奇爱上他了。她背叛了救自己命的丈夫,决绝地要跟斯特里克兰走。她以为自己征服了这个天才,以为这是轰轰烈烈的爱情。
她错了。
斯特里克兰需要她,仅仅是因为一时欲望,外加需要一个模特。
他对她说得明明白白:"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恋爱。我是个男人,有时候需要女人。欲望满足了,我就去忙别的事情。"
他甚至嫌她烦:"她已经给我造成了足够的麻烦。"
布兰奇最后喝草酸自杀了。死前,也没在这段感情里讨到半点尊严。
毛姆说得狠:"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但永远不能原谅他为她做出的牺牲。"
布兰奇宁愿死,也不愿意回到那个真正爱她的丈夫身边。
而斯特里克兰的坦诚在于,哪怕在最不堪的欲望面前,他也绝不骗自己说这是爱。正是这种冷酷,彻底摧毁了她所有幻觉。
03 爱塔:她什么都不懂,却成全了他的全部
斯特里克兰生命里最后一个女人,是塔希提岛的土著女孩爱塔。
那时候他已经彻底厌倦文明世界,辗转流落到南太平洋这个小岛上。当地女孩爱塔有一小块地和一间草屋,什么都不求,就是想照顾他。
于是他们结婚了。
爱塔给他做饭,生孩子,从不打扰他画画。
斯特里克兰说:
"她不打扰我,给我做饭,照看孩子。我叫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一个女人能给我的,她都给了。"
在这里,他终于找到了安宁。
后来他得了麻风病,所有人都躲着他。
只有爱塔寸步不离,陪他住在丛林深处的草屋里。
那几年,他的肉体一点点腐烂,眼睛瞎了,却在屋子的墙上画出了一幅惊人的巨作——有人说那是他一生艺术的顶峰。
临死前,他让爱塔发誓:
等他死了,必须把这座房子烧掉,一根木头都别留。
爱塔哭着答应了,也真的照做了。
那幅可能是人类最伟大的画作,就这样化成了灰烬。
斯特里克兰用最后的方式告诉世界:我的快乐,不需要你们的赞美。
而爱塔的伟大在于,她虽然看不懂他的画,却真正懂他这个人。
写在最后
毛姆在书里写:
"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
斯特里克兰就是这样的人。
他自私到极致,也坦诚到极致。他从不对这个世界撒谎,哪怕活着就像在刀锋上行走。
王尔德说过:
"爱自己,是一生浪漫的开始。"
坦诚地面对自己,或许才是人生真正的勇敢。
世人都在低头捡六便士,只有那个疯子抬头看见了月亮。
我们觉得他可怕,可能是因为我们穷尽一生,也不敢像他那样,为了心里的那道光,把自己活成一场灰烬。
书里还有一句话:
"上帝的磨盘转得很慢,但磨得很细。"
人生是一场漫长的选择。有人看见尘埃,有人看见星辰。
那么,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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