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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托育机构建筑设置标准》看专业托育空间的精细化设计

托育服务是民生重点,《学前教育法》实施后,我国明确构建“1+N”托育服务体系,支持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等多元供给。

托育服务是民生重点,《学前教育法》实施后,我国明确构建“1+N”托育服务体系,支持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等多元供给。一方面缓解家庭育儿压力,让父母安心工作;另一方面通过专业化托育,为0-3岁幼儿筑牢成长基础。

那么,什么样的托育空间更有利于婴幼儿成长呢?

2025年1月1日,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托育机构建筑设置标准》正式实施。从这个标准中,我们能窥见深圳对托育机构空间设计的严格要求。

1、首层的坚守:安全第一原则

规范依据: 《托育机构建筑设置标准》3.3.4提到,托育机构婴幼儿生活用房“严禁布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商业建筑合建时,应布置在首层……当布置在首层确有困难时,可将托大班布置在二层及三层,人数不应超过60人,其中三层不应超过20人”。

设计解读: 对于尚在蹒跚学步的婴幼儿来说,“首层”二字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们无需等待电梯,无需攀爬楼梯,在紧急情况下能以最短路径抵达室外安全区域。

儿童价值: 孩子从踏入大门那一刻起,就处于最安全的逃生距离。这不是简单的楼层选择,而是对生命最基础的敬畏,也体现了托育机构建筑设置的基本原则:“安全第一”原则。

2、采光:合理光照是健康成长的保障

规范依据: 标准要求“托育机构室内外场地应有良好日照”,并对主要功能用房的采光系数、人工光源照明值等都做出了详细要求。

设计解读: 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也是最好的生长素。紫外线杀菌、维生素D的合成、情绪的愉悦……这些看不见的益处,都藏在那一抹阳光下。我们设计的不是教室,而是装满阳光的温室。

细节延伸: 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的总照度达标之外,还需要采用反射、遮挡等眩光控制措施,提升采光质量,改善室内光照的均匀度。这意味着不仅要引光入室,更要控光适度,避免光照对婴幼儿眼睛、皮肤的伤害。

3、远离噪声:给儿童安静的成长环境

规范依据:托育机构建筑室内允许噪声级应符合表 5.2.3 的规定。

设计解读:0-3岁的婴幼儿耳道较狭窄,高频率的声音更容易造成损害。 避免有害的噪音暴露,从婴儿早期就要开始。特别对于自闭症、过动症、感统异常或学习障碍的孩子,更要积极避开环境噪音。

设计要求:作为专业托育空间设计者,我们可以通过选用隔声、吸音材料、优化空间布局等方式落实噪声控制。

4、空气质量:保持良好微环境

规范依据:“5.3.2 托育机构宜设置 PM10、PM2.5、CO2 浓度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应具有数据监测和实时显示功能,数据存储时间不应少于一年。”

“ 5.3.3 托育机构建筑应合理优化空间和平面布局,促进自然通风。独立建设托育机构婴幼儿生 活用房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板面积的 1/10,合建托育机构婴幼儿生活用房的通风开口 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板面积的 1/20。”

设计解读:《中国人群环境暴露行为模式研究报告》数据显示:儿童单位体重呼吸量是成人的1~2倍。在同等污染环境下,婴幼儿吸入的污染物剂量,按体重换算后远超成人。因此,在托育空间中要更重视通风设计。

智能守护: 通风之外,空气质量监测系统覆盖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这些24小时不眨眼的“守护者”,能够让家长多一份安心,让幼儿园和机构多一份放心。

5、室外活动场地:“放养”的哲学

规范依据:“托育机构应设置室外活动场地,满足婴幼儿运动、玩耍、游戏、观察、亲自然的需求。”

设计解读: 托育不是把孩子关在笼子里,而是要给他们一片可以撒欢的“安全岛”。我们精心挑选每一棵树、每一粒沙,把尖锐的边角包裹起来,把危险的花草移走。在这里,自由和安全,从不矛盾。

弹性设计: 当户外场地不足时,也可在室内设置活动区域,配有一定的大型玩具和体育活动设施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结语

托育空间的设计,需要换位思考。我们蹲下来,用孩子的眼睛看世界;我们伸出手,为孩子的未来护航。

专业的托育空间,不是冰冷的建筑,而是温暖的容器。它容纳的不仅是孩子的身体,更是他们对世界最初的信任与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