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民宅翻建遇双重标准,王先生寻求公平对待无路
我是王先生,家住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南关新村。2023年,我购买了4条18号的民宅,因房屋年久失修,计划翻建为二层。但是当我向区政府申请翻建手续时,却被告知“城区范围内不予批复二层”。无奈之下,我只能按规划要求翻建平房,并取得了合法翻建手续。
可令我不解的是,2024年前排邻居在未办理任何翻建手续的情况下,竟建起了三层楼房。我多次拨打12345政府热线反映,却始终未得到解决。情急之下,我通过中央信访局进行了三次信访。



第一次信访后,我收到了回复,但内容空洞,未解决实际问题。第二次信访时,我提供了相关证据复印件,但回复内容与第一次如出一辙。更令人气愤的是,第三次信访(11月16日)的回复,竟与10月15日的回复完全一样,连日期都未更新。这种敷衍了事的处理方式,让我深感无助。
针对前排违建问题,政府给出的处理意见是:“未严重影响规划”。这让我困惑不已:我合法办理手续却不许建二层,而邻居不办手续却能建三层,这难道不是双重标准?什么叫“严重影响”?什么叫“不严重影响”?按照这个逻辑,合法办理手续反而成了“错误”,不办手续却能“顺理成章”建成高楼,这难道就是政府的“解决问题”方式?


作为亲身经历者,我不得不对蓟州区渔阳镇有关部门发出质问:当合法翻建申请被拒,而无证违建却拔地而起;当三次信访换来复制粘贴的回复;当“不严重影响规划”成为违建的护身符——这究竟是政策执行偏差,还是对法治的公然藐视?
建房期间长达八个月的监管空白,暴露出明显的行政不作为。更令人忧心的是,这种选择性执法已形成恶劣示范:守法者处处受限,违法者却畅通无阻。中央三令五申,严查党政机关不作为,但某些部门却阳奉阴违,将国家政策沦为纸面文章。
我恳请上级纪检国家监察委员会门介入调查,对失Z、D职、不作为者严肃追责,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每个角落,同时对我的信访内容给予明确答复,并提出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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