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本应获得严肃对待的报警电话,却因接警民警的荒唐处置,演变成了一场持续两年、令人心碎的双重悲剧。近日,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揭开了这起事件的全貌:值班民警张某因玩忽职守,导致一名无性自我防卫能力的女性在首次被侵害后未能得到保护,时隔一年再度遭受同一犯罪分子的性侵。

一、 首次报警:一个本应被抓住的“恶魔”
时间回到2023年4月30日清晨。宿州市某村,村民邓某在慌乱与愤怒中拨通了110。他报称,自己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被鉴定为无性自我防卫能力的妻子赵某,遭到了同村一名外号“宿县”(后查明为丁某某)的男子强奸,且对方已逃离现场。
派出所值班民警张某随即带领三名辅警赶赴现场。根据报警人邓某的指认和陈述,案件线索指向明确,涉嫌严重刑事犯罪。这本应是启动司法程序、保护脆弱被害人、追捕嫌疑人的关键时刻。
然而,现场情况出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转折。在询问过程中,邓某听到妻子赵某提到施害者“没给钱”等细节,感到了“丢人”,情绪从愤怒转向退缩,萌生了撤销报警的念头。面对这一情况,本应秉持专业、维护法律尊严的民警张某,不仅没有进行必要的法制教育与情绪疏导,稳定被害人家庭的情绪,确保案件进入正规调查程序,反而做出了一个完全违背职业准则的举动——他示意并同意邓某拨打报警电话,撤销了这起报案。
更严重的是,在事后向指挥中心反馈时,张某隐瞒了现场了解到的可能涉及强奸的实质情况,仅轻描淡写地回复:“经了解其老婆赵某并未发生强奸”。

二、 致命失职:被主动关闭的“保护罩”
张某的这一系列操作,彻底关闭了法律为被害人赵某撑起的“保护罩”。根据规定,对于此类重大警情,他既未向派出所领导汇报,也未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进行受理、立案或移交侦查。这起严重的性侵犯罪线索,就这样被他个人的严重不负责任和渎职行为,人为地掩盖、搁置,最终石沉大海。
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因此得以完全逃脱了法律的首次筛查与追捕,继续逍遥法外。而对于脆弱无助的赵某及其家庭来说,他们不仅没有等来正义,更失去了最关键的安全预警与司法保护。

三、 二次伤害:失职种下的恶果在一年后爆发
正义的缺位,滋养了罪恶的再次滋生。由于首次报警被错误撤销,案件未进入侦查程序,丁某某未受到任何调查与震慑。时隔一年多后,2024年至2025年间,丁某某竟然再次对赵某实施了性侵。同样的受害者,同一个施害者,悲剧以几乎相同的方式重演。而这一切,本有很大可能在第一次报警后就得以阻止。
2025年6月,张某的玩忽职守行为终于被检察机关发现并立案调查。经电话通知后,张某到案。法庭审理查明,其行为已完全符合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应尽的职责,致使人民利益(具体表现为被害人赵某的人身权利)遭受重大损失,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四、 法槌落下:警示重于惩处
法院认为,张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考虑到其经通知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予以从宽处理。最终,萧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判决已然生效,但此案留给社会的思考远未结束。它暴露出个别执法者在面对复杂、尤其是涉及弱势群体的警情时,可能存在的敷衍、惰政甚至错误的“息事宁人”心态。一个简单的示意撤案动作,背后是法律程序的完全崩坏,是一名公民、尤其是一名无自我防卫能力公民基本权利的彻底失守。
守护正义没有“撤销键”。每一次执法都关乎公众对法治的信仰,每一次接处警都系着百姓的安危。此案不仅是对失职者的审判,更是对所有手握公权力者的严厉警示:玩忽职守,代价沉重;保护人民,职责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