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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脱裤子不算强奸”?“未遂”也是犯罪:法律给的明确答案!

湖北咸宁,女网友说自己老公出差了,男网友老王觉得这是一种暗示,从武汉开车到女网友城市约她去酒店见面,女网友来了酒店,男子

湖北咸宁,女网友说自己老公出差了,男网友老王觉得这是一种暗示,从武汉开车到女网友城市约她去酒店见面,女网友来了酒店,男子觉得有戏,想和女网友发生关系。可女网友却反抗报案,男子没有得逞,却被判了强奸罪!

一、“孤单”成了“暗示”:一场自以为是的奔赴

老王和李女士是在“同城闲聊”群里认识的。大半年来,两人就像两条平行的线:李女士偶尔分享生活里的小确幸(比如老公送的鲜花、楼下的猫),老王则有一搭没一搭地附和(“你老公真疼你”“这猫长得像我家以前的那只”)。

直到那天晚上,李女士的“孤单”像颗石子,投进了老王心里的死水。

“我过来陪你吃吧?我会煮面,放三个蛋。”老王的消息发出去,手指在屏幕上敲得飞快。

“不用了,我是有夫之妇,不合适。”李女士的回复很干脆,但老王却解读成了“欲擒故纵”——要是真不想让我来,怎么会说自己孤单?

两个小时后,老王的车停在了“幸福里”小区门口。他给李女士发消息:“我到了,你要是不想见我,我就直接开回去,反正我也习惯了孤单。”

这句话像根软刺,扎进了李女士心里,去年冬天,老公出差时,她也是这样一个人吃着冷掉的面,那时候她多希望有人陪啊。

“那就在附近的如家酒店吧,就吃个饭,别乱来。”李女士的回复,让老王的心脏狂跳起来,他知道,自己“赢”了。

二、酒店里的“套路”:从“见面礼”到“强行压制”

李女士走进酒店房间时,老王正坐在床上摆弄着一个粉色盒子。“给你的,见面礼。”他把盒子塞给李女士,眼睛里闪着光。打开一看,是条合金项链,小爱心吊坠在灯光下亮晶晶的。

“太贵重了,我不能要。”李女士皱着眉,可老王已经把项链戴在了她脖子上,冰凉的金属贴在皮肤上,她突然觉得有点不安。

外卖很快到了:小龙虾(李女士朋友圈说过喜欢)、青岛纯生(老王特意选的“淡啤”)。老王给李女士倒了一杯:“来,庆祝我们第一次见面。”

李女士推辞:“我不能喝太多,容易醉。”“就一杯,没事的,醉了我送你回去。”老王的笑容里带着点催促,李女士只好抿了一口,啤酒的苦味在嘴里散开,像她心里的那点犹豫。

当第三杯啤酒下肚,李女士觉得头晕乎乎的。她站起来,扶着桌子说:“我得回去了,太晚了。”可老王的手突然拽住了她的胳膊,力气大得惊人:“都到这了,装什么清高?”

李女士的脑子像被浇了一盆冷水,瞬间清醒,她想挣扎,可老王的体重压得她动弹不得,她的指甲掐进老王的胳膊,留下几道血印:“放开我!我有老公!”

老王的手捂住了她的嘴,另一只手开始撕扯她的衣服。李女士听见自己的声音从喉咙里挤出来,像只被踩住的猫:“求你了,别这样……”

就在老王强行脱下她长裤的关键时刻,她的手机突然响起——是妈妈打来的电话。

老王被迫暂停,让她接电话。李女士强作镇定,趁机悄悄按下110报警。挂了电话,她盯着老王的眼睛,突然笑了,那是绝望里的一丝冷静:“我报警了,警察马上来。”

老王的脸一下子白了。他松开手,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对着李女士的下半身拍了张照片:“你敢报警,我就把这张照片发到你朋友圈,让你老公看看你是什么样子!”

李女士盯着他,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但声音很坚定:“你删了,不然我现在就喊人,酒店里有监控。”

老王咬着牙删了照片,又转给她200元:“收了钱,这事就算了,你走吧。”李女士把钱退回去,迅速穿好衣服,摘下脖子上的项链放在床头柜上:“这个还给你,我不想要。”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走廊里的灯光照着她的影子,很长很长。

三、“未遂”也是犯罪:法律给的“明确答案”

警察赶到时,她坐在酒店门口的台阶上,抱着膝盖,眼泪把胸前的衣服都打湿了。她指着脖子上的淤青(老王抓的)、手臂上的划痕(挣扎时弄的),说:“他想强奸我,我反抗了。”

老王被抓的时候,正在楼下便利店买烟。看见警察过来,他还笑着说:“你们找我有事?”直到被戴上手铐,他才慌了:“我没做什么啊,就是和朋友吃个饭。”警察拿出他的手机,翻出他出发前买壮阳药的记录:“这是什么?”老王哑口无言。

法院开庭那天,老王穿着件旧T恤,坐在被告席上,头发乱蓬蓬的。他拍着桌子喊:“我连她裤子都没脱下来!算什么强奸?她同意和我去酒店,还收了我的项链!”

法官敲了敲法槌,声音很响:“《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你明知被害人是有夫之妇,明确拒绝和你发生关系,仍使用暴力压制其反抗,意图强行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未遂)。”

一审法院判了老王一年六个月。他不服,上诉到二审法院。二审法官在判决书中写:“同意必须是清晰、自愿、可随时撤回的。被害人的‘赴约’‘收礼物’‘吃晚饭’,均不能视为同意发生性关系。

你提前踩点、预订酒店、服用壮阳药,主观意图极其明确。虽因被害人反抗及报警未得逞,但已进入强奸实行阶段,应依法惩处。”

最终,二审维持原判。老王坐在被告席上,低着头,再也没说话。

四、网友的“神评论”:比案子更扎心的“真相”

这件事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网友们的评论像炸开了锅:

- “老王怕不是活在古代?以为女人说‘不’就是‘是’,以为送个几十块的项链就能睡人家?”(网友“小甜豆”)

- “李女士也是,明知道孤男寡女去酒店不安全,还心软赴约,这不是给别人机会吗?”(网友“正义使者”)

- “哈哈哈哈,合金项链不值钱?要是送条黄金的,是不是就愿意了?”(网友“调侃大师”)

- “不管怎么样,强奸就是强奸,未遂也得罚!不然以后还有多少女人敢反抗?”(网友“女权战士”)

其中最扎心的,是一位女性网友的评论:“我曾经也遇到过这样的事,对方说‘就抱一下’,结果越界了。我没报警,因为怕别人说‘你为什么要和他单独见面’。可现在我后悔了——如果我当时报警,是不是就能让他知道,‘不’就是‘不’?”

五、尾声:你的身体,你说了算

老王的案子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有些人心里的脏东西,他们以为女人的边界是可以用套路突破的,以为“孤单”就是“需要”,以为“收礼物”就是“同意”。可法律给了所有人一个明确的答案:女人的身体,不是礼物,不是战利品,是她们自己的。

别再问“她为什么去酒店”,该问的是:

- 为什么总有人把“不”当成“是”?

- 为什么总有人觉得,道德绑架、酒精、套路能让“拒绝”变成“同意”?

- 为什么总有人觉得,女性的“孤单”是可以被利用的?

这起案子给所有人提了个醒:

- 对于男人来说,别猜,别试,别用套路——如果她没说“我愿意”,就别碰她。

- 对于女人来说,别心软,别妥协,别给别人机会——如果他让你不舒服,就立刻转身走,哪怕他说“我很孤单”。

李女士后来在朋友圈里写:“那天晚上,我学会了,我的身体,我说了算。”这句话像颗种子,埋在了很多女性的心里。

是啊,你的身体,你说了算。不管是谁,都不能抢走你的话语权。

愿所有女性,都能勇敢说“不”;愿所有男性,都能学会尊重“不”。

毕竟,真正的尊重,不是猜出来的,是做出来的。

就像法官在判决书中写的:“哪怕没脱下裤子,只要有强奸的意图并付诸暴力,就是犯罪。”

这不是女权,是人权。

(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事件来源于真实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