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鞍山市雨山区佳某乡三某村,张漫一家与这片土地的联结已跨越三十年。1995年3月14日,未成年的张漫随父亲迁入三某村朱某队,依法分得1.02亩承包地,后因建房迁户至同村葛某队,户籍与承包地仍归属本村,耕种与生活从未脱离此地。1997年,张漫与邱先生成婚,邱先生于2002年婚后迁户至此(原户籍地无承包地、无相关安置待遇),2001年儿子小邱出生并落户本村,一家三口合法扎根本村,以土地为核心营生,创办的种养结合农业公司更是依托承包地开展延伸农业经营。
二、征迁起分歧:解读偏差下的维权之路2012年7月,张漫与婆婆吴某某两户位于葛某队的唯一住房被征收,房屋补偿款无争议且已足额领取,但张漫发现,同村其他住户均享有人员安置费用及土地相关补助,唯独自己、邱先生及小邱三人未获发放。向三某村村委会问询后,对方以“不符合安置条件”为由答复,并称未为张漫户申报村民相关资格,导致安置费用落空,这也成为后续一系列权益受损、矛盾升级的开端。
2018年,张漫对该结果存疑,向乡相关负责人任某反映情况,经核查确认,村委会未按规定申报资格属工作疏漏,张漫户有实际承包土地,应按实际占用比例享受安置待遇,安置费用依法应予发放。但村委会未纠正疏漏,反而谎称安置费已以困难补助形式发放,并调出一份2014年12月24日的邱先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邱先生当场否认,明确表示对该申请表毫不知情、未领取任何款项,表上签名系张某贵模仿笔迹冒名代签。直至2025年12月13日,乡纪检相关工作人员查实代签事实并对相关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同时核实该笔45000元补助及141.22平方米房屋面积对应的补偿款项去向不明。
最终,乡政府于2026年春节前向邱先生补发了45000元,但对于141.22平方米对应的补偿款项,始终拒绝支付,乡纪检相关工作人员更是出具“无对应款项”的情况说明,存在明显偏向张某贵的情形,张漫至今仍在为这笔款项奔走维权。因虚假账目被戳穿,张漫与张某贵矛盾激化,张某贵明确拒绝发放人员安置费用,无奈之下,张漫一家于2021年向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
三、公章使用不合规、承诺未兑现与代签陷阱案件审理期间,雨山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依法支持张漫、邱先生、小邱三人享有全额人员安置费、土地相关补助及利息,明确了权益归属。但张某贵为泄愤,以“张漫户口从朱某队迁至葛某队”为由提起上诉,案件被发回重审。
二审审理时,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人员陈某金结合已查明事实,曾协调张漫、代理律师胡某正及三某村主任陶某宏,提出给予张漫户三人土地相关补助11万余元,人员安置费45000元另行向政府相关部门主张的方案。此时,原乡负责人任某已调任雨山区相关岗位,负责拆迁相关工作,为掩盖其任职期间户口问题处理不当的疏漏,与佳某乡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向张漫施压。雨山区、佳某乡两级政府相关部门分别出具《关于张漫等人诉三某村委会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案的报告》,其中区级文件曲解张漫“不以土地为生计、居住在城市、开设商业公司”,与张漫实际经营种养结合农业公司的事实严重不符;张漫指出,该文件系时任雨山区相关岗位任某授意出具,未加盖区级公章,程序存在明显不合规之处。乡政府文件则称“已对其全力帮扶到位”,但事实上张漫应得的养殖场地相关权益、公益性岗位及各类生活补助均未落实。此外,2025年3月,乡纪检相关工作人员核查发现一份乡政府2022年的会议纪要,载明为解决张漫户反映的问题,将人员安置费、土地相关补助、树木损失、人文关怀等费用打包,一次性给予72万元,但后续乡纪检相关工作人员又否认该72万元款项的相关记载,张漫对此款项毫不知情且未领取,其去向成谜,所谓帮扶承诺从未兑现。
更严重的是,乡政府相关部门在未召开专题会议、未履行正规流程的情况下,经任某打招呼私下加盖公章;两级政府的不当施压,直接导致2022年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变更原判结果,仅支持张漫部分安置待遇,驳回邱先生、小邱的全部诉求。
张漫一家对此判决不服,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同时反映虚假账目及政府相关部门不当影响案件处理的问题。但区政府相关人员曲解事实、混淆款项用途,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说明“已给予张漫15万余元补偿”,实则该款项为树木损失等其他补助,与人员安置费、土地相关补助无关。与此同时,三某村委会现任书记陈某以办理低保为由索取张漫病历,提交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谎称其病情严重、所述虚假账目情况不实。多重不当干预下,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作出民事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张漫一家再度维权失利。2025年5月20日,张漫向驻合肥的巡察组实名制提交举报材料,如实反映全部情况,至今未获反馈。2025年11月3日,雨山区政法相关部门(任某现任该部门负责人)出具答复,认定乡政府相关报告行为不属于干预司法范畴。张漫对该答复存疑,质疑此答复的出具是否合法合规,且区级政法相关部门是否存在越级作出本该由市级政法相关部门作出结论的情形,恳请相关部门一并介入核查。
四、结语从2012年住房被征收时发现权益受损,到2026年仍在为公道奔走,张漫一家从未奢求额外利益,核心诉求始终清晰且合法:一是依法追回邱先生户141.22平方米对应的补偿款项,不让被侵占的合法权益石沉大海;二是足额发放一家三口应得的人员安置费与土地相关补助,妥善解决生计保障问题;三是查明乡政府会议纪要记载的72万元款项的事实真相,厘清其去向;四是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包括张某贵冒名代签、制造虚假账目、打击报复的行为,任某不当影响案件处理、掩盖自身疏漏的行为,乡纪检相关工作人员责任认定偏差的问题,以及两级政府相关部门出具不合规文件等一系列行为,厘清责任链条,让违规违纪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如今,张漫一家的农业公司因长期维权、合法权益被侵害,自2020年起停产停业至今已七年,无稳定生活来源,但始终未放弃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希望相关部门介入全面核查,还原全部事实真相,协助张漫一家追回合法权益,对涉案违规违纪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给这个扎根乡村三十年的家庭一个公正的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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