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是谁发明的?》
很多人在说,不是李嘉诚发明的公摊面积,而是霍英东。霍英东的发明叫“公共契约”,这是当时香港房地产行业对该制度的正式原始称呼,通过契约形式明确业主按购房面积比例,将楼梯、电梯、过道等为整栋业主服务的公共区域,定义为“由全体业主共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相关建设、维护成本按各户的套内面积比例平摊到每一户(间)的购房成本中。所有公摊的明细、计算方式全部对外公示,还专门聘请律师做市场公证,明确告知购房者每一笔公摊对应的具体公共空间,不存在信息差。公共契约的实质是公共区域面积,不算在套内面积里,只是成本按套内面积分摊,你花钱买了一百平,套内百积仍是一百平,而后来大陆实施的所谓公摊面积,是把公摊面积成本分摊之后加利润,又把公摊面积算在套内面积里,就是你花了公摊后的核算价格买了一百平,很可能套内面积只有八十平。公摊面积无论从内容到词语的发明,跟霍英东的公共契约没有任何关系,公摊面积和公共契约虽然都在解决公共区域问题,看似一样,其实有本质区别。公共契约是真正的公共区域分摊成本,公摊面积则是公共区域分摊成本之上加利润,之后再次分摊了公共区域的面积,你的套内面积就比实际购买面积少了。大部分人可能不知道,同一个小区里的每套(间)房子的公共分摊系数相同,而这个系数是,整栋公用建筑面积 ÷ 整栋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虽然是按购买面积去算套(间)公摊,也还是你买的房子面积越大越占便宜,越小越吃亏。前面说过,霍英东的公共契约,是按购房面积的比例分摊成本,而公摊面积是按共同系敉分摊实防房价,再扣除分摊面积。霍英东只分摊成本,而公摊面积是成本带利润一起分摊,霍英东是成本分摊后就结束了,公摊面积是成本加利润分摊后,还要从你购买面积里扣除分摊面积。还有就是,我们如今的公摊面积,几乎囊括了小区内除套内面积之外所有面积。霍英东公共契约的公共区域面积,与之相比可谓天壤之别了。到底是谁发明了真正的公摊面积?1992年,李嘉诚投资大陆房地产,他把香港的公共契约制度一起带到了大陆。但他为了最大化项目收益,对公共契约进行了修改。李嘉诚将电梯井、楼道、大堂、走廊等公共配套的建设成本全部转嫁给购房者,在不降低项目总利润的前提下,通过“建筑面积”计价的方式,变相提升实际销售单价,实现楼盘收益最大化。这时的公共区域已经不是简单的成本分摊了,而是在分摊成本后的利润之上再次加价。公摊面积一词开始在房产交易中使用。1995年,原建设部发布《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公摊面积制度也正式开始在内地实施。综上所述,霍英东的公共契约和公摊面积的内容,是完全不同的两套制度。把公摊面积在大陆干成即定事实的是李嘉诚,公摊面积这个词是谁发明的无从考证,正式启用和规定公摊面积的是建设部。